国税总局“三文”密集下发 为受疫情影响企业纾困解难

12.02.2020  16:35

            国务院常务会议近日审议通过一系列支持疫情防控的税收优惠政策后,国家税务总局高度重视,近日又密集下发三个文件,切实保障已经出台的新政落实到位,缓解疫情对企业运行产生的影响,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2月10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 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若干措施的通知》从四个方面提出18条相关措施,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帮助受疫情影响企业走出困境。

            通知要求,认真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助力疫情防控和企业复产扩能,对2月1日和2月6日新出台涉及“六税”“两费”的十二项政策以及地方在法定权限范围内出台的政策,及时优化调整信息系统;深入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切实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大力优化现场办税缴费服务,营造安全高效便捷的办理环境;积极调整税收管理措施,帮助受疫情影响的企业纾困解难。

            通知指出,各级税务机关要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按照税务总局的要求和地方党委、政府的安排,在切实加强自身防控的同时,充分发挥税务部门职能作用,不折不扣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积极主动优化办税缴费服务,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税务力量。

            为确保新政策能够真正落地,2月10日,国家税务总局紧接着发布了《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并于次日编制发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指引》。在进一步明确了相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简便征管流程的同时,详细介绍了税收优惠政策,通过对享受主体、内容及依据的解读,从支持防护救治、支持物资供应、鼓励公益捐赠、支持复工复产四个方面共12项具体政策,有效回应了纳税人所关心的享受优惠政策及其具体办理问题,方便纳税人、缴费人更好地了解掌握相关政策和征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