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总工会负责人就全总改革试点答记者问

26.11.2015  10:54
来源:——《工人日报

勇于推进改革创新    热诚服务职工群众
——全国总工会负责人就全总改革试点答记者问

  《全国总工会改革试点方案》已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开始启动改革试点工作。这项改革是党中央交给全总和各级工会组织的一项政治任务,是全总历史上的一件大事,将为全总工作乃至整个工运事业的创新发展带来新的生机、提供强劲动力。广大职工、工会干部和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热切期待。日前,全国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全国总工会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李玉赋就全总改革试点有关情况接受了记者采访,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为什么要在全国总工会开展改革试点?
  答:推进全国总工会改革是我国工运事业与工会工作发展的内在要求和客观需要,贯彻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体现了党中央关于群团工作改革的要求,坚持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顺应了广大职工群众的期盼,符合全总和工会工作实际。
  全国总工会成立90年来,始终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动员广大职工群众围绕党的纲领和不同历史时期确立的中心任务艰苦奋斗、建功立业,为我国革命、建设、改革事业作出了重大贡献。随着党的中心任务的变化,全国总工会的任务、职能及其机构设置、工作方式等也在相应地调整和变化。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并形成了“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而全面深化改革是这个布局中具有突破性和先导性的关键环节。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工会组织还存在不少与之不相适应的问题,影响着工会职能的发挥和工作水平的提升。解决这些问题,根本出路在于改革,而工会改革要从全总机关开始。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工会工作的创新发展,多次强调,时代在发展、事业在创新,工会工作也要发展、也要创新,要增强自我革新的勇气,下大气力解决突出问题,自觉运用改革精神谋划推进工会工作,创新组织体制、运行机制、活动方式、工作方法,推动工会工作再上新台阶。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在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和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是指导工会改革的基本遵循。党中央决定将全总作为中央群团机关改革的试点,是从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出发、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群团工作的一个重要举措,是全总和各级工会组织的一项政治任务,体现了对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高度重视,为开创工会工作新局面提供了重要机遇。完成好改革试点任务,以改革为动力推进工会工作全面创新,对于焕发工会工作新的生机和活力,巩固党执政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团结动员广大职工群众共同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伟大胜利,具有重要意义。
  问:请问《全国总工会改革试点方案》是如何制定的?
  答:今年7月下旬,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通知,决定在全国总工会开展中央群团机关改革试点。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华全国总工会主席李建国的直接领导下,全总党组迅速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处成员参加的全国总工会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集中精力、扎实有序地开展《方案》的制定工作。主要从五个方面积极开展工作:
  一是强化思想武装。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在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等重要文件,力求全面深刻领会中央精神,准确把握工会改革的方向和重点。
  二是认真查找问题。梳理了工会领导机构组成人员广泛性、代表性不够,机关机构设置不够合理,活动方式存在自我循环、封闭运行现象,直接联系和服务职工群众的工作制度不够完善,资源向基层倾斜不够,一些干部维权服务能力不足、存在虚空浮等问题。列出问题清单,深入剖析存在问题的原因及表现,为提出改革措施提供了依据。
  三是深入调研论证。全总负责同志带队赴各地开展专题调研,分片区召开有省(区、市)、市、县(区)工会和基层工会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和论证。
  四是精心研提措施。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经过多次分析讨论,综合各方面意见,立足全国总工会机关,着眼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着眼中央群团组织、着眼全国工会系统,确定了改革试点方案的思路框架,提出了改革措施。
  五是广泛征求意见。分别向中央有关部门作汇报沟通,征求部分国家部委和中央群团组织的意见建议,多次听取各省级总工会、各全国产业工会、全总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意见,还征求了不少老同志的意见。全总对各方面意见建议进行了梳理分析,能采纳的都予以采纳,对《方案》作了多次修改。
 问:请问推进全总改革试点的总体考虑是什么?
  答:推进全总改革试点,要从总体上进行考虑和布局:
  一是增强“三性”。紧紧围绕保持和增强工会工作和工会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这条主线,全面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六个坚持”的基本要求和“三统一”的基本特征,研究制定改革措施,促进工会更好地履职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