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启用新版《安全生产许可证》

11.04.2020  09:00

  日前从市应急管理局获悉, 根据《应急管理部关于启用新版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通知》(应急〔2020〕6号)要求,我市启用新版《安全生产许可证》,旧版证照停止发放,此前已申领的,可继续使用,也可申请换发新证。

  目前,我市暂不具备与电子证照系统对接条件,先行发放不加载二维码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待条件成熟后,再予以换发。据了解,为做好新版《安全生产许可证》发放工作,市应急管理局已组织非煤矿矿山企业较集中的滨海新区、津南区和武清区三个区负责行政审批的人员,就我市启用新版《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相关业务进行了培训,规范了石油工程作业许可事项分类,强化受委托行政审批实施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