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启动我市将全面开展燃煤供热锅炉环保监督检查

22.09.2015  15:52

为严格控制我市供热燃煤消耗,降低污染物排放,确保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落实,市环保局日前印发通知进行提前部署,明确自10月20日起至冬季采暖期结束,将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开展燃煤供热锅炉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划分为3个阶段,采取区县环保部门自查、市区两级环保部门联合检查、市级环保部门督查的形式进行。督查检查内容重点包括:用煤量、来源、煤质检验报告等用煤台账落实情况;冬储煤炭是否符合《工业和民用煤质量》(DB12/106-2015)要求;脱硫剂的储备情况;除尘脱硫设施的运行和维护情况;储煤堆场密闭或苫盖等防尘措施落实情况和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区县环保局对自查检查中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将依法进行处理;市环保局对督查中发现的环境违法问题,除责成所在区县环保局依法处理外,还将报告市清新空气分指挥部进行全市通报,并纳入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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