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安全保卫工作获表彰 

01.12.2015  17:31

  近日,天津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印发《关于命名天津市2013-2014年度平安示范社区(村)、平安示范单位的决定》(津综治委[2015]19号),对该年度综治工作先进单位进行命名表彰,我院荣获“平安示范单位”荣誉称号。

  近年来,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平安天津建设的总体部署,我院把精神文明建设与创建平安示范单位紧密结合,配备精干的专职安全保卫干部,不断完善安全保卫制度,开展安全保卫专项治理工作。全体保卫干部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务实进取,勇于奉献,圆满完成了各项安全保卫工作任务。此次表彰既是对近年来我院保卫工作的肯定,也是对做好今后保卫工作的激励。今后,我院将继续以建设平安院区、和谐院区为目标,做好院区治安防范、车辆秩序、火灾预防、安全教育等安全保卫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