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戒毒人民警察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成效初显

03.01.2019  22:22

  自2018年11月起,天津市司法局党委统一部署,抽调82名戒毒人民警察派驻全市16个区社区矫正中心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目前派驻戒毒警察已全部投入社区矫正工作,效果初步显现。

  派驻滨海新区社区矫正中心的12名戒毒警察充分发挥执法优势,截至目前,参与接收交付社区服刑人员54人,开展调查评估30次,协助开展集中教育9次,参与重点疑难案件研判会商3次。特别是在与涉毒类社区服刑人员谈话、教育训诫等方面,展现出戒毒警察特有优势和作用。派驻和平、南开、河西、红桥、宁河等区的戒毒警察积极参与社区服刑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开展各种形式的宪法宣传教育活动,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教育会,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政策宣讲。派驻河东、河北、蓟州等区的戒毒警察将多年监管教育经验融入社区矫正日常工作,参与办理服刑人员入矫手续和首次谈话,协助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开展对社区矫正调查评估、接收、宣告、监督管理、集中教育、调查走访和解除矫正等工作。派驻东丽、北辰、宝坻等区戒毒警察除了参与社区矫正日常工作外,还在社区服刑人员电子监控和应急处置等方面发挥作用,创新方法,促进了所在区社区矫正工作水平的提高。派驻西青区戒毒警察克服病痛,放弃休息日参与社区服刑人员收监工作,展现人民警察良好形象素质和在刑罚执行工作中的威慑力。津南、武清、静海等区司法局针对派驻戒毒警察不同优势,对工作进行细化分工,更好地激发和调动了派驻警察的工作积极性与主动性。

  我市派驻戒毒警察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在有效解决社区矫正用警问题、增强社区矫正刑罚执行严肃性、权威性的同时,促进了“干警+公务人员+社工+志愿者+社会力量”的多元化社区矫正工作队伍的建立,为我市社区矫正工作向更高水平发展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