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组织2009年第一批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

26.11.2015  15:01

      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近日联合发布《关于做好2009年第一批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第一批专项资金将重点支持“十大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中与中小企业相关的项目、扩大创业就业的固定资产建设项目和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补助项目。

  通知介绍,结合当前中小企业发展实际,今年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提前启动,分批申报,分批下达。目前下发的为第一批资金,支持重点主要包括固定资产建设类项目和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补助项目。

  对前者的资金支持方式与额度为采取无偿资助方式的,结构调整项目、专业化发展项目和增加就业岗位项目资助额不超过该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的10%和企业已投入的自有资金总额;物流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和小企业创业环境改造项目资助额不超过该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的30%和企业已投入的自有资金总额。每个项目最高资助额不超过300万元。

  采取贷款贴息方式的,贴息期限不超过两年,每个项目最高贴息额不超过300万元。

  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补助项目上,通知表示补助范围为2008年新发生的,单笔贷款担保额800万元(含)以下的,为中小企业提供的贷款担保业务。担保期不足一年的业务按年折算。单笔贷款担保额300万元(含)以下的,补助比例不高于1%; 300万元至800万元(含)的,补助比例不高于0.5%。上述业务中,担保费率低于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30%的,再给予不高于0.5%补助。每个担保机构最高补助额不超过300万元。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收到的补助资金,用于弥补代偿损失。

来源:中国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