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贷联动试点 六大利好“护航”

08.10.2016  13:35

  日前,天津高新区召开发布会,出台《天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支持投贷联动试点的六条政策(试行)》(以下简称“投贷联动六条政策”)。投贷联动六条政策从信息平台、鼓励落户、投资奖励、风险分担、信贷奖励、企业贴息六个方面,切实降低科创企业融资门槛,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标志着天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投贷联动试点全面进入落地实施阶段。下一步,高新区将拿出2亿元专项资金,用于支持投贷联动试点。2017年底前实现不低于100家企业从投贷联动业务中获得融资。


  一是建设投贷联动服务中心,形成各级政府、试点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集团投资子公司信息交流机制、融资项目推荐机制、专家服务机制和联合工作机制。以服务中心为平台,建立科创企业大数据库。

 
  二是支持投贷联动试点金融机构落户天津高新区。对于试点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天津高新区新注册的投资功能子公司,按照实缴注册资本的2%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租用办公场地的,给予连续3年100%的房屋租金补贴,每年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三是支持试点银行业金融机构本集团投资子公司在天津高新区开展天使投资和创业投资业务。投资天津高新区科技型中小企业(项目)数量不低于5个或总投资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可按实际投资额的3%给予投资奖励,每年每家机构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四是由高新区出资设立“投贷联动风险缓释资金池”,试点银行按照不超过资金池10倍的规模对科创企业发放贷款,对单个企业或单个实际控制人名下企业的贷款总额不超过500万元。当投贷联动业务出现贷款逾期时,试点银行将从“投贷联动风险缓释资金池”获得50%的逾期贷款本金代偿;同时,由试点银行启动天津市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金申请及债权追偿,风险补偿金和追偿所得总额的50%回补“投贷联动风险缓释资金池”。


  五是鼓励试点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提高贷款风险的容忍度等信贷机制体制上突破创新。对于试点银行业金融机构将投贷联动贷款的不良率上限设定在天津市平均不良贷款率2倍以上的,按照当年该试点银行在天津高新区投贷联动贷款总额的5%。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六是支持天津高新区科创企业以投贷联动的方式进行融资,迅速发展壮大。对于同时获得试点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集团投资子公司融资服务且当年经济贡献突出的科创企业,按当年贷款总额给予利息补贴,补贴标准为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50%,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据了解,投贷联动试点首批在全国选定了五个地区和十家银行,天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成为试点地区之一,天津银行作为本市的本土银行也得以入选。昨天,高新区与天津银行签署了投贷联动合作协议,如获国家监管机构批准,天津银行将在高新区投资5亿元成立天银科技投资公司,建立专营信贷机构,大力开展投贷联动业务;高新区在项目推荐、注册落户、风险补偿、投资奖励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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