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手机不还是否构成犯罪?

15.06.2015  14:39

  读者胡先生:前几天我不慎丢失了手机,发现之后立刻把电话打了回去,但关机了。后来我发短信与捡到手机的人取得联系,对方要求我支付一定费用才肯还我手机。不知道他这种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我应该通过哪种途径要回手机?
  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公诉处检察官于翔答复:将他人遗忘物非法占为己有,拒不交出,财物价值数额较大的,即涉嫌侵占罪;财物价值未达到“较大”标准,则属民事纠纷。上述两种情况下,失主均可通过法院索要手机。
  就本案例看,捡拾者在捡到手机后即关机,并在失主胡先生与其联系后,仍表示要支付报酬才肯归还,其主观上具备了非法占有的目的。但是具备上述行为后,还要看财物的具体价值。本市有关规定明确,数额在1万元以上属于数额较大。所以说,胡先生丢失的手机如果价值达到1万元,可以对方涉嫌侵占罪为由,到法院提起刑事自诉;如果价值不足1万元,可以对方不当得利为由,要求对方返还,或者去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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