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全国质检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公示

20.05.2015  11:29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 质量 监督 检验检疫总局关于 评选 全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系统 先进 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人社部函〔2015〕53号)和《市人力社保局、市市场监管委关于评选 推荐 全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15〕72号)精神,各区县市场监管局、各直属单位严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差额评选、民主择优的方式进行推荐。市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推荐材料进行了严格的初审把关并组织召开了评选推荐工作民主推荐会。根据民主推荐结果,结合事迹材料,经集体研究决定,市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了推荐意见。经全国质检系统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确定了正式推荐对象,现予以公示。

拟推荐全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系统先进集体:天津市计量监督检测科学研究院;

拟推荐全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系统先进工作者: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投诉举报中心胡津康同志、天津市北辰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赵景芹同志、天津市南开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郭琳琦同志。

公示期为自即日起5个工作日(2015年5月20日—26日),凡对上述推荐结果有异议者,请向市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监督电话:23351251

附件: 全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系统先进集体及先进工作者推荐对象先进事迹摘要表.doc

 

 

 

 

市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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