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各部门持续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试点工作

21.08.2017  10:32

7月份,天津市各部门持续推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试点工作,结合自身情况,认真组织开展相关工作,制定出台实施方案,不断健全完善工作机制,积极探索试点工作模式和招法。

市安监局强化工作指导,全力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试点工作。市安监局结合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手册》规定的程序、内容和要求,研究制定并印发了《市安全监管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四项制度的通知》,对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提出了更加具体的要求,并成立了以主管行政执法的局领导为组长,政策法规处、执法监督处负责人为副组长,市局机关各处室和直属单位承担执法任务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研究、审核和推动落实。为保障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试点工作落到实处,市安全监管局加大资金投入,切实将试点工作所需经费落实到位,为市执法监察总队安装了3套询问约谈取证监控设备,在市局机关安装了1套询问约谈取证监控设备。同时在现有执法装备配备的基础上加大资金投入,计划为全局所有行政执法人员按照2:1的标准配备执法记录仪等现场调查取证设备,目前已进入采购阶段。

市国土房管局狠抓组织落实,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试点工作。在行政处罚法制审核方面,通过制定《市国土房管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建立起法制审核制度,将法制审核作为处罚决定的必经程序,明确了对于未经审核或审核认为不合法的,不得提请集体讨论且不得作出处罚决定。对于重大处罚决定,除必须采取书面方式审核外,还应报请主要负责同志集体讨论决定。在行政许可方面,对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及其每一个类型项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依据及其具体条款、办事条件、申请材料、办理程序、承诺时限等20项内容进行全面梳理,编制了办事指南,并在市行政审批服务网上向社会公示,实现行政审批全过程的公开透明。在行政收费方面,通过门户网站、局属各收费单位办件场所公示征收信息和收费信息,向社会公开国土房管局职能范围的行政征收、行政收费的项目名称、执收单位、收费标准、依据文件、应提交办理要件等信息,各收费机构的办件大厅均建立了视频音频监控联网系统,对各个窗口的办件过程进行全程记录监督。

市工信委强化组织保障,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试点工作。市工信委成立以委党组书记、主任尹继辉同志任组长的“三项制度”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研究部署推动落实试点工作任务。依据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设定的八项主要任务,结合本部门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法治建设的重点工作,经委主任办公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市工业和信息化关于贯彻落实“三项制度”试点方案的工作措施》,对照提出了25项具体任务落实措施,确保与全市工作方案目标同向、衔接紧密、质效并重。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分赴市工业和信息化稽查总队、市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召开了2次“三项制度”试点工作措施对接会议,深入研究推动落实措施工作进展,推动建立委机关统筹部署、各执法机构联动推进的“三项制度”落实机制,确保各项试点任务顺利完成,争取为全面推行“三项制度”提供宝贵经验。

市商务委创新工作机制,持续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试点工作。市商务委认真研究落实市政府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并出台了本部门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各处室在试点工作中的工作职责,定期召开推动会,通报各处室任务完成情况,研究解决发现的问题。加强权责清单动态管理,按照《天津市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办法》规定,结合上位法执法主体调整的实际,删除贸发处执法职权,增加外管处相应备案信息,完成了行政执法监督平台职权信息和权责清单的核对梳理工作;明确了23个大类、110个子项的商务工作执法权项,进一步明晰了商务工作依法履职内容、执法流程和裁量标准。结合商务执法工作实践,有针对性地制定或补充修订了《天津市商务委行政执法资格管理制度》、《天津市商务行政执法管理办法(试行)》、《市商务委行政执法实施细则(试行)》、《天津市商务行政执法项目目录》等规定,完善了配套执法、工作文书,工作流程,保证商务执法和监管工作有章可行、规范开展。对试点工作给予强力保障,目前11个执法处室的专用执法记录仪、照相设备按要求已配备到位,并进行了应用培训,已开始在执法中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