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车撞毁消防栓后逃逸受重罚 男子被拘留7天记12分

18.08.2016  00:09

天津消防网讯 男子倒车时将消防栓撞毁,但他没有报警,也没有采取补救措施,而是逃之夭夭。武昌警方昨通报,经过多方调查,警方已于前晚8点将肇事司机及车辆查获。

  8月3日中午12点,武昌公平路路口一消防栓被一辆白色面包车撞断,顿时水花冲天,然而驾驶员并没有停车查看,而是加大油门跑了。

  办案民警经过多方走访目击者,并调取周边监控,锁定了一辆车牌号为鄂A72*M9 的白色面包车,通过车辆信息联系上了车主。但车主车辆一直由其丈夫吴某使用,办案民警又辗转联系上驾驶员吴某。

  此时,吴某谎称车辆于事发当天借给了朋友吕某,并要求警方直接联系朋友吕某,随后,吴某和吕某便开始互相推脱,互相指认对方为肇事司机。民警一边向两名驾驶员了解情况,一边寻找肇事车辆下落,经过缜密侦查,在东西湖区将军路附近将肇事车辆查获。面对警方强大的心理攻势,最终吴某承认是自己驾车将消防栓撞毁。

  据吴某交代,当时他到公平路一家店面送货,为图省力,将车辆开上了人行道,准备离开时,倒车将消防栓撞断,导致大量自来水外溢,想到可能会面临赔偿,便选择了逃跑。由于车尾部撞到消防栓造成变形,吴某还找到盘龙城一家汽修店进行了修复。

  警方介绍,违法行为人吴某构成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0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相关规定,对吴某处行政拘留7日,罚款2000元,记12分的处罚。此外,吴某还要承担维修消防栓的费用。

  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要立即停车、救人、报警,千万不要选择逃逸;否则,就有可能发生性质上的转变,他们面临的处罚要比不逃重得多。




责任编辑:夏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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