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天津市支持汽车平平行进口发展项目验收结果的公示

13.11.2017  15:22
  根据《市商务委 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17年度天津市支持汽车平行进口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津商务机科〔2017〕7号)要求,市商务委、市财政局对通过滨海新区商务委、滨海新区财政局初审的15家企业的申报项目进行了复核。
  经审核,14家企业的项目申报材料齐全,1家企业因申报项目相关费用支出不符合政策支持时间要求。14家企业进入专家评审环节(见附件1)。
  2017年11月7日-8日,市商务委委托天津商业发展中心对通过专家评审的14家企业进行了项目验收,现将项目验收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2)。公示期自2017年11月10日至11月16日。对上述项目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可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商务委员会反映。
  联系人:朱彤
  联系电话:58665957

  附件: 1.关于2017年支持汽车平行进口项目复核意见
      2.专家验收合格项目及核定投资金额
     
天津市商务委员会
                                2017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