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支持革命老区重大工程项目建设

01.12.2015  09:59

发改委29日发文指出,着力打造支持政策体系全力推动全国革命老区脱贫攻坚振兴发展,加快建设一批能够辐射带动老区加快发展的铁路、高速公路、支线机场、水利枢纽、能源、信息基础设施等重大工程,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加快完成审批或核准,推动尽早开工建设,并加快实施社会事业领域重大工程。

  发改委指出,围绕“1258”政策体系,几年来,国家发展改革委切实加强综合协调,会同有关部门和地方,狠抓政策细化实化和工作落实力度,支持老区脱贫攻坚加快发展。

  发改委表示,“十三五”时期将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强化顶层设计,进一步完善落实“1258”政策体系,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切实做好支持老区开发建设与脱贫攻坚各项工作,确保到2020年老区与全国一道同步进入全面小康社会。一是把支持老区发展纳入“十三五”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优先安排。在组织编制交通、能源、水利、生态环保、社会事业等领域“十三五”专项建设规划时,对老区重大工程、重大项目予以重点考虑,优先将具备条件的项目纳入规划范围予以支持。二是支持老区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加快建设一批能够辐射带动老区加快发展的等重大工程,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加快完成审批或核准,推动尽早开工建设。加快实施社会事业领域重大工程,大幅提升老区基本公共服务能力。三是支持老区扶贫对象、优抚对象等特定人群脱贫发展。四是支持老区不断增强发展后劲。推动相关老区深度融入“一路一带”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建设等重大国家战略,打造区域合作和产业承接平台,引导发达地区劳动密集型产业优先向老区转移。五是支持老区开展先行先试探索。在推动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中小城市改革试点、产城融合示范区建设等工作中,对有关老区予以优先考虑和积极支持。(刘丽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