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津南区政府法制办贯彻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01.03.2017  02:37

                               

2月20日,天津市津南区政府法制办组织全体干部学习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方案》精神,安排部署本单位相关工作任务。

  《方案》对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及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作了详细规定,明确了基本要求和具体任务,确定在天津市、河北省、安徽省、甘肃省、国土资源部以及呼和浩特市等32个地方和部门开展试点,明确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对于促进行政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履行职责,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区法制办主任姚荣成同志围绕《方案》精神,结合本单位职能,就如何做好相关工作提出要求:一是高度重视“三项制度”对于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意义;二是思想上要有准备,加强对《方案》精神的学习领会,为全区今后推行“三项制度”做好准备;三是工作上要有衔接,认真梳理本单位职能任务,比照“三项制度”要求,提前抓好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