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临时救助制度5大亮点 外地户籍人员可获救助

30.12.2014  13:04

    天津频道 市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天津市临时救助制度》,政府和社会力量将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5类家庭或个人给予应急性、过渡性救助。昨日,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对该制度进行了解读。

    亮点1 扩大救助范围

    将因遭遇意外事件、突发大病、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等特殊原因导致支出超过上年家庭总收入2倍的家庭及外地户籍人员纳入救助范围。对临时救助家庭的收入界定范围由原来低于城乡低保标准的2倍提高到2.5倍。

    亮点2 明确救助事项标准

    制定了明确的救助事项和标准,对因火灾、抢劫、大病等不同原因造成的临时性困难给予不同标准的救助。

    亮点3 大幅提高资金投入

    财政预算资金由上年度低保资金的3%提高到8%。

    亮点4 规范申请审批程序

    天津市户籍的申请人向户籍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情况紧急、须立即采取措施的申请人可直接向居住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非本市户籍有居住证的申请人向居住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委托居、村民委员会或其他单位、个人代为提出临时救助申请。非本市户籍且无居住证的人员,可由公安、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协助其向辖区救助站申请救助。

    亮点5 一门受理协调办理

    明确了“一门受理协调办理”和信息共享的工作机制。各区县民政部门将与相关单位建立救助申请转办机制,对受理申请中符合其他部门救助政策的,及时转办,并督促落实。同时还要探索建立救助信息共享平台,使救助信息公开透明,避免错保和漏保现象的发生。(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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