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局印发《天津市规划局法制宣传教育及依法治理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

16.03.2017  16:34

近日,为深入开展城乡规划领域法治宣传教育,提升市城乡规划系统依法行政能力水平提升,进一步增强各级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为城乡规划科学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  年)》、《关于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实施意见》、《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转发<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等文件要求,结合城乡规划管理工作实际,市规划局印发了《天津市规划局法制宣传教育及依法治理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确定的“七五”普法规划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全面依法治国新要求,紧密结合全局中心工作,有针对性地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推进依法治理,大力弘扬法治精神,为进一步提高城乡规划工作水平,实现城乡规划、测绘、地名与城建档案事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规划》所确定的工作目标是:通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传播法治理念,普及法律知识,坚持学法用法相结合,提高各级领导干部依法决策和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能力,提升公务员队伍的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增强局系统各单位、各部门依法治理的自觉性,提高依法管理、依法经营和服务社会的水平,增强社会公众的城乡规划法治意识,形成自觉学法、用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规划》主要明确有以下工作任务:(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二)突出学习宣传宪法。(三)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四)大力学习宣传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的相关法律法规。(五)大力学习宣传城乡规划、测绘、地名、城建档案和环境保护、资源能源节约利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六)深入推进多层次依法治理。(七)继续深化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

规划》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全面依法治国新要求,紧密结合全局中心工作,有针对性地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将进一步提高城乡规划工作水平,实现城乡规划、测绘、地名与城建档案事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