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教改“五年方案”出台 高考录取增加综合素质评价

08.09.2016  21:17
9月7日,天津市《教育综合改革方案(2016—2020年)》(简称《方案》)发布,《方案》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和发展导向,聚焦薄弱环节,聚焦深层次制度瓶颈,聚焦热点难点问题,着力破解体制机制障碍,激发教育的内在活力。《方案》共提出完善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机制、深化职业教育改革创新、促进高等教育高质量内涵发展、完善多层次多样化终身学习体系、深化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等10大方面37项重点改革任务。

  基础教育改革的重点是,健全学前教育办园体制,规范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确立乡镇中心园法人资格。完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机制,实施第三轮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标准建设,办好百姓家门口的每一所学校。促进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发展,推行“选课制”“走班制”,推进特色高中建设。完善特殊教育发展机制,推行“全纳教育”,开展医教结合试点,对实名登记未入学的残疾孩子实行“一人一案”安置。

  职业教育改革的重点是,推进示范区升级版建设,完善职教管理体制,健全海河教育园区资源共享机制。完善应用技术大学运行机制,培养本科层次技术技能人才,打通中、高、本、硕技术技能人才上升通道,构建现代职教体系。深化产教融合,完善工学结合培养模式,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推进校企合作地方立法。建立学校、企业人才“双栖”制度,完善“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机制。

  高等教育改革的重点是,支持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建设世界一流大学,支持市属本科高校建设高水平特色大学。实施高校分类管理,促进部分地方高校转型发展。实施“十三五”高校综合投资规划,采取“一校一策”的方式,加快一流学科、优势特色学科(群)和优质特色专业(群)建设。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完善研究生分类培养机制,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推进高校协同创新,加强高校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中心建设,提升服务能力。

  考试招生制度的重点是,推进高考改革,高校根据统考成绩和学生自主选择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进行录取。推进中考改革,健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完善优质高中招生指标定向分配制度。推进职业院校考试招生改革,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招生办法,健全应用型本科院校招生制度。推进研究生考试招生改革,完善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分配办法,建立博士研究生分流淘汰机制和弹性学制。

  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重点是,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完善学校内部治理机构,提升教育治理能力。实行高校教师分类管理,深化中小学教师评聘制度改革。完善民办学校发展保障机制,健全民办教育发展激励机制。深化教育投入体制改革,建立以经常性经费为主的教育投入机制,实行市属高校总会计师制度,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

  此外,《方案》确定的改革任务还涉及建立和完善京津冀教育协同发展机制,建立健全立德树人长效机制,完善多层次多样化终身学习体系,以教育信息化带动教育现代化,与教育部共建教育国际化综合改革试验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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