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东区综合施策 强力推进 提前完成黄标车淘汰任务

03.07.2015  11:26

为减少机动车污染排放,改善空气环境质量,根据《天津市清新空气行动方案》和《天津市2015年黄标车淘汰工作方案》的要求,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制定实施《河东区2015年黄标车淘汰工作方案》,明确相关责任、工作职责,确定时间表、路线图,全力以赴推进黄标车淘汰工作。此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区有关单位充分发扬不畏艰辛、连续作战的优良作风,坚决贯彻落实区政府工作部署,运用经济、行政、法律等手段,攻坚克难、强势推进,截止6月29日,河东区提前完成10045辆黄标车淘汰任务,完成率100%。

一、多渠道宣传动员,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自觉性

为营造治理淘汰黄标车良好的舆论导向和声势氛围,我区进行了大规模、长时间、立体式的宣传发动,收效明显。

一是借助媒体宣传造势。 区环保局、交警河东支队和区法制办联合拟制并发布了《关于淘汰黄标车的公告》,在河东区有线电视台滚动播放,重点宣传黄标车治理淘汰法律法规;河东区新闻中心对黄标车治理淘汰工作进行了深入宣传报道,全方位宣传黄标车淘汰的重大意义和限行规定,以及享受提前淘汰补贴等政策,积极争取社会群众特别是广大车主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切实增强群众环保意识和淘汰黄标车的自觉性。

二是深入基层宣传服务。 区环保局和各街道密切配合,广泛开展宣传教育进街道、进社区、进企业的“三进”活动。印制了《雾霾&汽车尾气》、《什么是黄标车》、《关于黄标车淘汰的法律法规》和《黄标车淘汰宣传手册》等宣传资料4000余份,组织工作人员到各街道、各社区、各运输企业,向社区居民和职工发放宣传资料,并在全区155个社区居委会张贴《关于淘汰黄标车的公告》,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同时,在河东区机动车排污检控站设立了“黄标车淘汰咨询窗口”,专门给广大群众和黄标车车主提供咨询服务,解答相关淘汰政策及办理报废注销程序等,受到了群众的普遍欢迎。

三是进行专门走访宣传。 区环保局与交警河东支队联合行动,对辖区内的天津市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大型客货运运输公司等重点企业进行专门走访动员,现场提供咨询服务,开展集中宣传,进一步扩大了社会影响力。

二、各部门密切配合,形成联动联治工作机制。

按照《河东区淘汰黄标车工作方案》的要求,各责任单位全力推进机动车排放污染控制相关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一是强化源头管理。 区环保局从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核发、环保检测等方面严格把关,全面摸排黄标车、无标车的基础信息,重点摸清黄标车号牌、车型、车身颜色以及机动车所有人、住址、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建立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发放档案和台账,并对部分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无标车建立专门档案和台账。

二是全面开展调查核实。 交警河东支队将全区黄标车详细数据分类导出,下达到各交警大队,组织广大民警深入管辖区开展黄标车排查核查工作,建立书面台账,逐一登记建档。同时,对市车管所已经确认的黄标车和按照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应办理注销的机动车,坚决予以注销淘汰。

三是落地见车,不留死角。 深入街道、社区、各运输物流企业,针对“有行驶轨迹”的城市保障车和国有企事业单位黄标车,调查行驶轨迹,制定淘汰计划,倒排时间节点,采取先易后难、先单位后个人的原则,督促有黄标车的企事业单位尽快落实淘汰工作。

三、加强日常监管,全力推进黄标车淘汰工作

加强对黄标车的严格执法和日常监管,区环保局和交警河东支队工作人员逐人逐车“一对一”上门与车主对接沟通,按照“一人一策、一车一策”做好登记核查,确保信息准确,全力推进黄标车淘汰工作。

一是解决争议,落地消化。 在黄标车淘汰过程中,针对因拆迁等原因造成人户分离、人车分离的情况,通过信息资源再筛查、再过滤、再对比,将所有车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落实到各企事业单位,对存在争议、存在难以解决的问题及时上报,绝不影响工作的整体进度。

二是加强报废监管,对异地车辆强制注销。 根据国家《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对已超过三个检测周期未参检的车辆强制执行注销报废措施;对河北省涉县与本区黄标车执行相同标准,防止车辆转出外阜后回流;对全区违反限行规定的车辆,进行行驶轨迹调查,挤压黄标车生存空间,使其无路可走、无处可停、倒逼其淘汰。

通过多渠道宣传动员、各部门密切配合、加强执法监管等一系列综合措施,我区提前完成了市下达的黄标车淘汰任务,得到了市领导及有关部门的充分肯定。经核算,我区淘汰10045辆黄标车预计年减少一氧化碳(CO)、氮氧化物(NOX)、碳氢化合物(HC)和颗粒物排放共3200吨,为全面推动美丽天津、美丽河东建设,完成市、区清新空气行动的目标任务,持续改善区域空气环境质量做出了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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