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青区区召开学习贯彻《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报告会

27.12.2014  20:31

      11月11日上午,为深入学习贯彻《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31号文件)我区召开了专题报告会。来自区旅游委成员单位、街镇旅游办(三产办)、旅游经营单位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近100人参会。高艳副区长出席报告会。

      会上,中国社会科学院旅游研究中心副主任,著名旅游专家戴学锋研究员从国家战略视角,结合当前旅游业的发展从31号文件的出台背景、重要意义、核心内容等方面做了深入浅出的解读,阐述了31号文件的内涵实质,突出了旅游业在全面深化改革大背景中的重要作用和亟待解决的问题,同时针对我区如何贯彻落实好31号文提出了很好的建议,对我们下一步贯彻落实、以此推动全区旅游工作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

        2014年是国家深化改革元年,国务院将《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作为了启动进一步深化改革的重要抓手之一。着眼于当前旅游业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把针对增强旅游业发展动力、扩展旅游业发展空间、优化旅游业发展总体环境等提出了更加细化具体的措施。文件首次提出“树立科学旅游观”的概念,将提高旅游业发展质量作为下一阶段旅游业的发展重点。提出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切实发挥各类旅游行业协会作用。提出加大财政金融扶持,强调要将旅游经营者、旅游项目纳入国家各类专项资金的支持范围。提出加快智慧景区、智慧旅游企业建设,完善旅游信息服务体系。提出优化土地利用政策,年度土地供应要适当增加旅游业发展用地。文件附有《重点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表》对国家发改委、统计局、旅游局等十余个国家部委办局提出了23项重点任务,明确了时间节点。落实职工带薪休假制度、开展研学旅行、推动区域旅游一体化等内容广受各界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