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召开旅游委会议推动落实旅游业改革发展实施意见

11.03.2016  23:40

      3月11日上午,市政府召开全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工作会议,研究推动落实《促进我市旅游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津政办发〔2015〕100号),部署今年旅游重点工作任务。

      市旅游委各位委员,各区县分管旅游工作的负责同志及区县旅游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副市长赵海山出席并讲话。会上,市旅游局局长阳世昊汇报了2015年全市旅游业发展情况,提出了今后一个时期旅游业的发展思路、目标和2016年重点推动工作。市农委、和平区政府、蓟县政府介绍了推动旅游业发展的工作情况。会议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张嘉华主持。

      会议指出,2015年全市旅游业加快发展,共接待中外游客1.74亿人次,同比增长11.5%;旅游总收入2794.25亿元,同比增长12.1%。按照市政府办公厅100号文要求,2016年将以启动旅游业发展“十三五”规划、转变旅游发展方式为出发点,以推动区域合作、优化产业融合机制为突破点,以深入落实《旅游法》、规范整顿旅游市场秩序为着力点;以加强城市形象宣传、注重市场营销为关键点,以持续推进 “旅游+”工程、完善旅游公共服务体系为支撑点,实施旅游供给侧改革,推动景点旅游向全域旅游转变,并进一步明确了推进旅游改革创新、拓展旅游发展新空间、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加大城市形象宣传4个方面的16项具体工作。

      赵海山副市长对旅游工作取得的成绩和市旅游委积极发挥综合协调作用给予了高度评价。他强调,旅游业是新常态下经济转型升级的驱动产业,是扩大内需、拉动消费的潜力产业,是脱贫致富、改善民生的幸福产业,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引领产业;要围绕促进旅游业发展,增强大局意识、协作意识、创新意识和市场意识。围绕进一步完善旅游工作机制,推动建立区县旅游综合协调机制、城市旅游形象宣传推广机制、旅游安全应急处置协调机制和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机制,海山副市长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他指出,8月份将再次召开市旅游委会专项听取四个工作机制的建立和各项具体工作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