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旅游局参加国务院旅游市场综合监管专项督查工作

19.04.2016  11:28

    2016年4月7日至15日,按照国家旅游局工作要求,我局委派质量规范与管理处赵泰副处长参加旅游市场综合监管专项督查工作,对四川、陕西、内蒙古三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的通知》精神以及旅游市场秩序综合治理等情况进行专项督查。专项督查工作组成工作小组,由国家质检总局质量管理司黄国梁司长带队,国家旅游局监管司监管处、质检总局特殊设施检测院、云南省旅游局、长沙市旅游局和我局共同组成。

    工作小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案件督办等形式对四川、陕西、内蒙古三省贯彻落实国各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的通知》精神以及旅游市场秩序综合治理等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实地检查了四川成都市、乐山市、陕西西安市、宝鸡市、内蒙古呼和浩特市的旅行社、旅游景区、购物店、旅游船只以及特种旅游设施设备等,并向三省旅游执法总队移交多条旅游经营者涉嫌违法违规线索进行案件督办。

    专项督查汇报会上,督查组组长黄国梁司长首先从政治、经济、民生三个方面分析了旅游业的重要性及发展意义。他强调,从政治上,旅游业的发展涉及到地方党委政府的形象,考验地方党委政府处理突出事件的综合能力,青岛“天价虾”、黑龙江“天价鱼”以及三亚的涉旅违法违规等事件反应出旅游业对地方形象影响深远;从经济上,旅游业作为综合性产业,涉及面广,综合性强,对当地的发展特别是偏远地区的经济发展有着很强的带动作用;从民生方面,旅游是老百姓生活质量提高的体现方式之一。目前,温饱问题已经到解决,老百姓闲暇之余,更多通过旅游享受生活。因此,旅游业的发展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6〕5号)要求(以下简称通知),按照联系会议制度,由成员单位人员组成督查组对全国33个省、直辖市、自治区贯彻落实通知情况进行现场督查。重点督查相关部门结合部的涉旅问题、薄弱环节,以及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机制是否形成;旅游市场监管存在的突出问题需要综合治理,形成综合监管长效机制。

    汇报会上,三省旅游管理部门负责人都从省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汇报了贯彻落实通知情况,三省除陕西尚在起草实施意见,四川、内蒙已拟好实施意见,目前已报送省政府办公厅征求意见。公安、工商、交通、质检、物价、省政府新闻办、地税、民航、宗教等相关涉旅部门共同参加会议并作了补充汇报。

    督查工作中,工作组三省工作突出成绩予以了肯定,特别是四川在旅游市场监管方面作出积极的探索和实践,相关部门在旅游综合监管已达到共识,“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工管”旅游监管格局已初步形成,在全国走在前列;用“互联网+”、“大数据”理念构建智慧旅游平台,有效融入了道路、运输、安全、测绘气象等多种涉旅数据,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实效显著。督查组认为四川省依法治旅规范市场、以打造“满意四川”旅游服务品牌为抓手提升服务质量、推行旅游“网络电子发票”、统一旅游车辆标识、加强旅游正面宣传引导等经验值得在全国进行推广。

    通过参与此次旅游市场综合监管专项督查工作,学到了兄弟省市旅游市场监管的先进经验,同时与国家旅游局、国家质检总局等相关部门建立了密切联系,为我市迎检积累了良好的经验。同时,由于工作认真负责,国家旅游局对我局赵泰同志给予了充分认可,并力邀我局委派有关部门负责人继续参加随后的东三省督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