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旅游局研究修订《天津市旅游条例》

30.11.2015  18:02

 

近日,天津市旅游局佟景正副局长牵头召集机关有关处室、单位就修订《天津市旅游条例》分别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各个相关处室、单位的工作汇报和修改意见。期间,尹大勇副局长也参加并就分管工作涉及条例修订的有关条款提出了修改建议。会上,法规处、规划处、质管处、执法大队等相关处室、单位对条例修订的具体事项进行了充分的商研和讨论。该项工作是在落实完成调查问卷、分析总结前两个阶段的基础上进行的,目前,条例修订立法调研工作已经进入局内审核阶段。

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决定将《天津市旅游条例》修订列入2015年立法调研项目。市旅游局成立了立法修订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旅游局局长阳世昊担任;副组长由局领导班子成员担任;成员由各有关处室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法规处,负责组织协调工作。市旅游局以《旅游法》为根据,紧密结合全市旅游工作实际,通过对条例实施情况调查研究,发现问题,提出建议,为条例修订奠定基础,提高立法质量。通过基层走访、网上调研、查阅文件、电话采访等多种方式详细了解自《旅游法》颁布实施以来各省区市修订地方旅游法规的情况,在此基础上,调研组组织了部分旅游企业座谈会、发放问卷调查和书面调研提纲,在全市部分旅游企业、旅游院校专家和16个区县旅游管理部门范围内对拟修订《条例》的必要性、可行性及修订的若干具体问题进行了分析和探讨。

通过调研,市旅游局对修订条例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达成共识,力争尽快修订出台,确保全市旅游业实现“十三五”规划提出的各项任务顺利完成,保障全市旅游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