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旅游质监所发布冬季旅游安全提示
冬季旅游旺季和2015年元旦小长假即将来临,市旅游质监所特发布如下旅游安全提示:
一、中国公民在出境旅游过程中,要注意尊重和遵守当地风俗习惯,与当地人友好相处,树立中国公民文明旅游的良好形象;在公共场合不大声喧哗、不随地乱丢垃圾,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应采取正当途径解决,不可采取非法手段。听从导游领队安排,遵守集合时间。
二、冷静对待不可抗力的事件。当遇到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旅游项目、路线或行期变更时,要依法理性维权,积极配合旅行社并冷静面对困难,合情合理合法地表达诉求,避免因维权方式(如拒绝登机或滞留等)或行为不当给自身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和伤害。
三、参加旅游一定要与旅行社签订规范的旅游合同,要仔细询问有关接待标准及设施设备的情况,认真查看旅游合同中的约定内容,明确约定住宿、景点、餐食、交通工具、行程安排及需要另行付费的项目和价格。对合同中责任不清、条款不明的地方,可要求旅行社在合同中加以书面说明及填写补充条款。
四、冬季在户外进行滑雪、滑冰等冰雪运动项目前,要认真阅读景区点公告的有关安全注意事项的说明和提示,听取景区点工作人员的指挥,在正确使用滑雪工具的同时,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适合的雪道滑雪。参加冰雪探险、冰雪摄影等旅游项目时,要注意人身安全,牢记景区点报警电话并做好严密的防护措施,看好个人财物尤其是相机手机等贵重物品,“切勿”进入景区限定的“禁区”内游玩。
五、参加泡温泉活动时,最好结伴而行,相互关照。要根据个人的体质确定是否参加此项活动,掌握好浸泡时间的长短。有高血压、心脑血管等疾病的患者在参加活动时要格外慎重,提醒您在听取医生的建议后再决定是否参加此项活动。泡温泉时要适时补充水分,酒后或饮酒过量时最好不要泡温泉,以免引起头晕或摔倒等意外发生。
六、冬季到山区或地形复杂的地方旅游,要听从带团导游和旅行社的统一安排和调动,不擅自脱离旅游团队。注意防滑、防跌、防迷失。要牢记景区规定的行走路线,跟随导游行进,不要去无防护设施的危险地段,防止走错路迷路,注意人身安全。
七、要加强自我保护意识。旅行社责任保险只是针对因旅行社的责任造成的赔偿,它不能涵盖旅游者在旅游期间发生的所有意外事故。为避免旅游者在遭遇意外事故后,其利益能够得到最大限度的保护,建议游客在出游前最好为自己购买一份“旅游意外保险”。
八、提高安全意识,防止发生财物被盗失的情况及人身伤害。入驻酒店睡觉时,要锁好门窗。外出时,要将贵重物品随身携带或保存在饭店的保险柜内,切忌将贵重物品留在房间内。有人敲门,一定要确认是否是认识的人,不要轻易给陌生人开门。
九、自驾车出游的游客要提前给车辆做一次全面维护和保养,确保车况良好。还要注意目的地天气及道路情况,做些相应准备。冬季行车更要注意安全,不超速、不疲劳驾驶,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
元旦期间,天津市旅游质监所24小时值班,投诉咨询电话283590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