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十一黄金周出游提示

27.09.2016  14:36

    1999年9月18日国务院修订发布《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规定春节、劳动节、国庆节和元旦为“全体公民假日”,自 1999年国庆放假开始,对国庆、春节和劳动节这三个节日的休假时间进行了统一调整,移动节日前后的两个周末四天和法定假期三天集中休假,这样共计七天时间。自此实行这种休假制度以后,每逢这三个节日的休假称为“长假”,通常前面冠以节日名称。2008年,新版《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开始施行,春节、国庆两个黄金周保留,五一改为小长假,增加清明、端午、中秋三个小长假。由于中华民族春节回家团圆的习俗,加之春节我国北方地区天气寒冷,因此十一长假成为我国居民旅游最为集中的假期。
    为提升我市游客十一长假出游幸福指数,天津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特作出以下提示:
    一、联系正规旅行社,否则可能酿大错
    出游前一定要到正规的旅行社去报名,关于旅行社资质可通过天津市旅游政务网查询,确定旅行行程后,建议游客为自己上一份旅游意外险,因为旅行社责任险只针对因旅行社责任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不能涵盖旅游者在旅游期间发生的所有意外事故。同时一定不要忘记签订旅游合同,这是游客维权最重要的依据。近来,广播电台时常有关于美程宝旅游俱乐部的宣传广告,该企业尚未在旅游行政部门备案,不具备经营旅游业务资质。此外在微信朋友圈疯传的WV梦幻之旅俱乐部也多次被全国各新闻媒体曝光,质疑其合法性。我们提醒广大游客,不要选择以上方式报名参加旅游出行活动,以免造成利益受损。
    二、慎重选择低价格,一分钱来一分货
    由于市场竞争的恶意激烈,为了吸引游客一些旅行社推出了低价游,许多旅游产品看似便宜,实则仅仅是交费方式的不同,行程中诸多项目、景点是需要到达目的地后再次交费,此外一些旅游线路合同中虽承诺不得强行购物,但行程中明确有购物环节,游客可自行选择购买但需在购物点停留规定时间,对此游客应该心中有数,以免因此与导游发生不愉快影响旅游幸福感。我们再次提醒广大游客,旅行社属于企业不是慈善机构,其经营目的是为了盈利。在选择旅游产品时一定要注意产品品质,不可被低价、赠品等宣传噱头迷惑,应合理估算产品成本,权衡旅游产品的标价是否合理,如果接近甚至低于成本价,要谨慎选择,切勿贪图便宜,因小失大,造成利益受损。
    三、三方托管保证金,不仅安全还放心
    游客在选择出境游时,根据个人资质,签证机构会对一些游客有保证金的相应要求,前几年全国多地曾发生因旅行社收取游客出境游保证金不能按约退还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严重侵害了游客权益,造成恶劣影响。2015年12月24日,国家旅游局专门出台了《国家旅游局关于规范出境游保证金有关事宜的通知》,该通知首次明确收取出境游保证金,均应采取银行参与的资金托管方式,出境游保证金不得以现金或现金转账方式直接收取,不得要求游客将出境游保证金直接存入旅行社及其工作人员提供的个人账号。我们提醒广大游客在选择出境游时,应该交给银行作为第三方托管,如遇到以非正常方式收取保证金的情况时,应当及时向旅游管理部门反映,如旅行社未按约定及时退还游客出境游保证金且涉嫌经济诈骗时,应及时向公安经侦部门报案,以有效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四、路况需要多关注,错峰出行不堵路
    十一期间全国高速公路实行7座以下机动车辆免费通行的政策,期间也是全国高速公路通行压力最大的时间,预计国庆假期出行高峰集中在10月1日早上6:00至12:00,返程高峰为10月6日和7日,流量主要集中在津蓟高速、京哈高速、荣乌高速、海滨高速、京沪高速、京港澳高速。请市民尽量错峰出行,可以提前查询各路段路况信息,最好提前选择出行时间及路线。我们提示选择自驾游的游客,如行驶在高速公路上遇见堵车等突发事件,应减速慢行,尽快由邻近的收费站驶离高速,或者进入就近服务区等待路况情况好转后再上路通行。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不要超速,避免疲劳驾驶,要注意安全礼让,并与前车保持距离,按标志标线指示方向行驶。车辆发生故障或事故不能移动的,驾驶员应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设置警告标志,及时拨打报警电话说明现场情况并等待救援,避免二次事故发生。
    五、天气预报早知道,出门必备常用药
    提前了解目的地的气候特点,带足衣物,特别是老年人机体免疫力较差,建议出游前做一个全面体检,身体不适宜出行时不要勉强,慎重选择海拔过高或早晚温差较大的目的地,如鄂尔多斯、丽江、拉萨等。体质较弱的人群应预防感冒,注意秋燥伤人,特别是在登山、步行等活动后体感较热,一定要注意保护头部,最好戴上帽子,避免受风而引发头痛、发热等身体不适,同时不要参与行程过紧的旅游团,每天应该保证充足的睡眠,在行程中及时增减衣服,多饮开水,健康饮食,我们提示广大游客如有病史出发后要及时向随团保健医生或导游介绍病情,根据病情随身携带药物,如降压药、降糖药及扩张血管类药物,此外还应备有感冒、止泻、安眠类的药物,特殊人群应常备晕车药,以应急需,并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六、安全意识不可少,人员财物要确保,
    旅游最重要的是安全,我们提示广大游客要时刻树立安全意识,外出旅游期间要关好门窗、水龙头及煤气闸门,有条件者可委托他人帮忙照看家,如条件不允许,可以将家中收音机打开,使屋内有声音,防止盗贼进入。旅游期间要注意人员安全,尤其是老人和孩子要注意防止其走丢,可将家人电话制成卡片放入老人和孩子衣袋中以防万一。还要注意财物的安全,小心保管自己的行李,尽量避免与陌生人合住,休息时请关紧房门,不理会骚扰电话,对于酒店工作人员进入房间前要先与前台确认后再开门,不要将贵重物品放在视线以外。
    七、文明旅游新时尚,先进观念要提倡
    近年来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升,越来越多的中国公民走出国门,由于民众文明旅游意识的淡薄加之缺少相关法律法规约束,造成我国公民旅游不文明行为频频发生,诸如乱扔垃圾、随意拍照、大声喧哗、乱刻乱画、浪费食品、拒付小费、插队抢座,甚至在飞机上殴打机组人员等,不仅影响了出游兴致,更是在国外给中国公民的形象蒙上一层阴影。我们提示游客应加强文明出游意识。根据《旅行社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的要求,游客有义务了解并尊重当地民众在行为、衣着、饮食等方面的风俗和禁忌。请入乡随俗,举止得体,注重形象,文明出游,与当地人民友好相处,展现中国游客的良好形象。我们也希望本市游客拒绝乱扔垃圾,不浪费酒店一度电、一滴水,就餐时节约食品,能步行到达就减少开车,成为绿色出游的倡导者。
    八、避免损失扩大化,合理维权意义大
    如遇旅行社不执行旅游合同或有违约情节时,如改变住宿酒店星级、降低用餐标准、增加购物或自费项目等,游客要将其违约事实和造成的后果如实记录,以便今后向旅游质监部门投诉。反之,旅游者的协议变更,如暂时离团、自愿放弃项目等也应事先通报旅行社。天津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提醒广大游客,在旅游过程中发生旅游服务质量问题或旅游纠纷时,旅游者切不可采取拒绝登机、登车、登船等过激行为,人为扩大事态或纠纷,致使旅游活动不能顺利进行。当发生纠纷时:一是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二是不要把旅行社过错发展为双方过错;三是完成行程后,旅游者可通过向旅游质监部门投诉、申请仲裁机构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方式,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当发生旅游纠纷游客可拨打12301进行投诉。所特别需要注意的是,旅游投诉具有时效性,投诉时效为合同结束后90天内,超过90天的旅游投诉受理机构无权受理。
    最后,天津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特别提示本市旅行社,目前许多旅行社在与同行业务往来中使用名为旅游圈的B2B平台,此类平台存在相应风险,通常情况下,旅游B2B平台常以高补贴为饵,吸纳巨额资金,更加敏感的是,账期内的应收款均在该平台的资金池内。由于B2B平台的资金缺乏监管,给资金池的非法操作提供了条件。为避免企业利益受损,天津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提醒我市旅行社,谨慎选择此类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