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旅游安全提示

24.02.2016  16:27

    一、饮食安全
    1、预防食物中毒。游客要特别注意饮食卫生安全,切忌食用无安全保障的食品,谨慎吃生食或光顾路边无牌照摊档。
    2、谨防流行性传染病,外出旅游要携带必要的常用药品,身体不适要及时到医院就诊。
    二、住宿安全
    1、选择有经营资质的住宿场所,熟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及防护设施,不卧床吸烟,不在房间内玩火,不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
    2、出入房间及入睡前要锁好门窗,不要将房间号码随便告诉陌生人。
    3、外出时应告知导游或同伴,索取饭店联系卡,如迷路可以按卡上地址询问或搭乘出租车,确保安全返回。
    4、保管好贵重物品,贵重物品尽量随身携带,如不方便携带可存入前台或房间保险箱,防止财物被盗。
    三、交通安全
    1、自驾游、自助游的游客应及时了解交通路况等信息,合理安排出行时间和路线,尽量避开热点地区和高峰时段。
    2、掌握行车安全常识,关注天气变化和预警信息,遵守交通规则,礼让出行。不要在河流旁或山体下露宿。
    3、乘坐飞机和高铁、动车时,要确认日期和时间,按时到达候机(车)地点,并遵守乘车安全管理规定。
    4、在乘车旅途中,注意系好安全带,不要将头、手、脚等伸出窗外,以防发生意外;积极协助监督营运车辆和司机是否具备合法资质,如发现疲劳驾驶、超载、超速行驶等违法违规行为,立即通知导游或领队,确保自身安全。
    5、发生交通事故不要惊慌,积极采取自救和互救措施,保护事故现场,并及时报警。
    四、游览安全
    1、选择正规、信誉好的旅行社,并签订规范的旅游合同,除旅行社购买的责任险外可结合自身情况购买旅游意外伤害险、健康险等。
    2、服从领队和导游的安排,记下领队和导游的手机号码、所乘旅游车车牌号和所在停车场位置,保持手机畅通。
    3、要牢记景区规定的行走路线,跟随导游行进,不要去无防护设施的危险地段,不在野外用火,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4、在拍照、摄像时注意往来车辆和禁拍标志,不要在设有危险警示标志的地方停留。
    五、购物安全
    1、选择管理规范的市场购买纪念品,不要轻信老乡店,以防受到胁迫。
    2、理性消费,不冲动购物,不贪小便宜,谨防上当受骗,购买商品时索取发票(收据)等商家凭证,作为维权依据。
    3、购物时要注意随身财物安全,把包拿在手里,不要随手放下,以免在挑选物品或转身时丢失。不要带钱物围观看热闹,以防坏人趁乱抢劫。
    特别提示:近段时间,部分游客通过8890便民服务热线反映天津市景和国际旅行社组织出境旅游并收取游客出境游保证金。经河东区文化和旅游局查实,该旅行社只取得了工商营业执照,并未取得旅游管理部门颁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不具备组织旅游业务的资质,请广大市民游客提高警惕,在选择旅行社时一定要注意其是否在醒目位置悬挂工商营业执照和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避免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