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端午小长假出游提示

07.06.2016  14:46

    端午节小长假即将来临,很多市民游客将会选择此时安排外出旅游。预计会出现集中出游的高峰,为维护游客合法权益,市旅游质监所向游客提示如下:
    一、投诉切记不要超过时效。按照《旅游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旅游投诉受理机构可以受理旅游投诉的时效是自旅游结束之日起90日内,如游客向旅游投诉受理机构进行投诉超过此时效期,则旅游投诉受理机构无权对该投诉立案受理。
    二、选择有资质的旅行社。在选择旅行社时,要确认旅行社的经营范围,报名时要注意查看“一照、一证”,即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旅游部门颁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提供所谓“分时度假”类服务的企业都不是我市正式注册的旅行社,对于此类企业请广大游客提高警惕,谨慎选择。
    三、低价旅游需谨慎。个别旅行社或其他组织为了争夺客源,以“低团费”甚至“零团费”为诱饵吸引顾客。具体表现包括通过微信集赞获取免费游机会等。低于成本揽客,在其他环节上往往会节省开支来进行弥补,因此,游客在选择旅游产品的时候,不要被表面的低价所迷惑,避免掉入低价陷阱。
    四、保险公司提供“优惠”旅游需谨慎。目前仍有部分保险公司为推销其产品,通过低价旅游甚至免费旅游的噱头,达到促销其产品的目的。这类单位组织的旅游往往选择外地旅行社甚至是无资质的旅行社,且不提供游客个人旅游合同,一旦出现问题,游客很难维权。遇到此类现象,游客一定要冷静对待,慎重选择。
    五、尽量争取错峰出游。由于长假期间高速公路免收通行费,许多游客会选择自驾游。自驾车出游的游客应提前给车辆做一次全面维护和保养,确保车况良好。规划好旅游线路,提前预订酒店。因为长假出游的人会很多,重要的景区肯定会人满为患,建议游客采取错峰旅游的方式。不要集中选择旅游热点的线路,要充分考虑到集中旅游消费可能会影响到旅游接待质量。
    六、夏季是探险游爱好者的出游高峰,本季节气候多变,出行前应密切关注目的地天气情况,做好充分准备。探险的同时也应积极避险,最好结伴多人同行,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前往热点景区,要关注当地的天气、道路情况信息、最好提前了解景区的停车位及住宿情况。
    七、旅游中保证“食以安为先”。在夏季高温时节出游,更要注意讲究饮食卫生,防止“病从口入”及不科学的饮食习惯造成身体不适或疾病,尤其是在海滨城市食用海鲜产品时,一定要挑干净新鲜的食用,防止发生食物中毒。吃海鲜时和刚刚吃了海鲜后,不要饮用冰啤、冰水、冷水,不要吃过凉的食物,以防发生腹泻等疾病。
    八、旅游过程中不要冲动购物。在购物时,要货比三家,理智购物,特别是对旅游景点内的商品或导游推荐的商店或商品,以及价值较高的珠宝玉器、电器、名贵药材等,不要轻易购买,购物时一定要向经营者索要购物发票,内地游客在香港发生旅游纠纷可在当地拨打香港旅游业议会电话(852)2807-0707。内地游客在台湾购物存在质量问题可拨打台湾评保协会电话00886225169090。同时台旅会面向大陆游客开设了电话检举专线00886227494400或00886912594353,并设立检举奖金。
    九、要加强自我保护意识。旅行社责任保险只是针对因旅行社的责任造成的赔偿,它不能涵盖旅游者在旅游期间发生的所有意外事故。为使旅游者在遭遇意外事故后,其利益受到最大限度的保护,游客在出游前最好为自己购买一份旅游意外保险,并问清理赔范围,保存好相关单据。
    十、依法理性维权。在旅游过程中发生旅游服务质量问题或旅游纠纷时,旅游者切不可采拒绝登车、登船等过激行为,人为扩大事态或纠纷,致使旅游活动不能顺利进行。当发生纠纷时:一是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二是不要把旅行社过错发展为双方过错。三是完成行程后,旅游者可通过向旅游质监部门投诉、申请仲裁机构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方式,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