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企业有多难 职工权益不能缩水

07.03.2017  17:39
   
2017-03-07   

    ●就业饭碗要多,托底保障要稳    ●企业资金困难,加大支持力度    ●无论有多难,职工权益不缩水

政协委员建言破解去产能“人、钱”两大难题

陈晓燕    张锐

  去产能实施一年,职工安置得怎么样?存在哪些问题有待改进?全国政协总工会界及各级工会2016年开展了对化解过剩产能中职工安置情况的调查。立足于调研结果,委员们提出建议,力图破解“人往哪里去、钱从何处来”两大难题。

  就业饭碗要多,托底保障要稳

  【难点】“市场分流+政府托底”是职工安置的主要模式,但由于多方面原因,部分职工分流困难,一些地方政府托底力度还需加大。

  总工会界的调研显示,由于分流职工普遍年龄偏大、文化水平不高且技能单一,再就业能力较差,难以适应新行业、新岗位的要求。另一方面,再就业扶持政策落实存在困难。目前再就业政策实施对象是解除劳动关系的失业人员,对于劳动关系仍留原企业的分流人员,安置的主体责任仍在企业,因此享受不到政府再就业扶持政策。同时,政府的就业专项资金中的各类补贴补助存在使用门槛高、手续繁、落实难的问题,限制了培训机构对分流职工实施再就业培训的积极性。

  在今天的总工会界小组讨论中,全国政协委员,开滦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张文学介绍,政府在开发公益性岗位、提供托底帮扶和组织劳务输出等方面,提供的岗位有限。而去产能的国有煤炭企业大部分是资源衰竭的老企业,产业单一,用于去产能中富余人员安置的岗位少。

  【委员建议】

  全国政协常委,全总原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徐振寰建议,一是为化解过剩产能重点企业设立职工转岗再就业培训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对企业自行组织的培训,建议有关部门扩大培训补贴范围,提高补贴标准。对于职工自行参加培训,取得相关证书或认证的,也可给予补贴奖励。进一步落实自主创业税费减免、小额担保贷款等政策,鼓励分流职工创业。加大公益性岗位解困托底的力度,各地公益性岗位应有针对性地向化解过剩产能企业倾斜。

  二是做好职工及其家属的思想工作,帮助职工转变观念,破除部分职工特别是大型国企职工的“等靠要”思想,鼓励职工跨地区、跨行业领域就业。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农林水利气象工会原主席盛明富建议,从国家层面,将过剩产能行业富余人员向急需劳动力的新兴行业转移,如电商物流、家政医养、休闲观光旅游等行业。同时国家需要扎实做好对分流职工进行新兴行业所需技能上的培训。

  张文学委员建议,一是政府加强去产能职工再就业培训体系建设,提供转岗培训、就业指导、政策咨询、费用补贴等支持。二是政府通过开辟新岗、购买服务、劳务输出等方式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提供托底帮扶。三是制定职工安置支持政策,对于社会企业能够安置去产能企业职工的,政府给予就业补贴。

  企业有困难,应加大资金支持力度

  【难点】去年,中央财政决定两年拿出1000亿元资金,用于去产能中职工安置,同时要求地方财政配套资金,企业承担安置主体责任。但是,当财政资金不够,而企业有困难拿不出钱时,资金缺口何解?

  【委员建议】

  徐振寰委员建议,全面实行失业保险基金省级统筹,建立国家失业保险调剂金制度,扩大失业保险基金的列支范围,通过失业保险基金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对去产能任务重、分流安置职工多、经营困难的企业,进一步提高稳岗补贴比例。适度延长去产能困难企业的社保缓交时间。同时,进一步落实人社部    [2016]32号文件,让内部退养职工可以不再缴纳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费。鉴于目前去产能过程中,企业超过50%的土地出让收益以出让金方式上交政府,建议将部分土地出让收益留给企业,用于解决人员安置。

  张文学委员建议,政府加大资金支持力度。一是对去产能任务重、富余人员和遗留问题多的企业给予一定倾斜政策,加大奖补资金支持力度。二是地方设立专项基金。要通过省级配套奖补资金、市县专项资金、企业自筹资金等多种渠道,筹集去产能专项资金。三是给予企业税费减免。四是给予企业信贷支持,对生产经营正常、产品有市场的企业加大支持力度。

  无论企业多困难,职工权益不能缩水

  【难点】“分流职工收入下降、社保问题突出”,是总工会界这次调研指出的问题。调研显示,以湖北省黄石市为例,黄石城区最低工资标准为1225元,黄石城区城市最低生活保障为月人均580元,而武钢在黄石的3家矿山企业中内退(居休)职工月收入扣除“五险一金”普遍在1000元左右,一些双职工家庭由此陷入贫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