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坻法院11日新闻发布 物业纠纷案持续增长
天津北方网讯: 记者从本市宝坻法院上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该院近年来受理的物业服务合同案件数量持续增长,今年截至10月份已受理745件,接近前两年受案数总和,同比增长一倍以上。
案件涨势明显
数据显示,2013年1月至今年10月,宝坻法院共受理物业服务合同案件1500件,其中2013年受理344件,2014年受理411件,今年1至10月份受理745件。案件数量增长势头明显。
据了解,从起诉情况看,这类案件绝大部分是物业公司起诉业主,共有1497件,占总数的99.8%。诉讼请求基本都是要求业主给付物业管理费,诉讼标的都在5000元以下,很多案件的标的只有几百元。由于案情简单,绝大部分案件都是通过简易程序或速裁程序处理的。同时,由于此类诉讼的金钱及时间成本低,越来越多的物业公司选择以诉讼方式解决纠纷。
物业、业主均有责
综观这类纠纷的产生原因,宝坻法院民庭法官结合审判实践介绍,从物业公司方面来说,主要是服务不到位,存在重收费轻服务的观念,开展物业服务马马虎虎,让业主感到权利义务不对等。收费项目和价格不合理,有的物业公司收费项目不透明,收益不公开,有时还存在侵吞属于业主所有的公共收益的嫌疑,让业主产生怀疑。还有对自身问题缺少反思和改进,物业公司通常有较强的诉讼能力,案件胜诉率很高,所以一旦通过诉讼获得预期利益,就放松了对自身工作的改进,以致矛盾循环往复。
从业主方面来说,首先是维权方式欠妥。业主对房屋存在的各种问题,不管是否属于物业公司责任,动辄以拒交物业费来对抗,缺乏依据。其次,个别业主存在服务要求扩大化的问题,超出了物业服务合同的范围,也超出了实际能够达到的水平。此外,大多数业主法治意识淡薄,没有及时有效地采取证据保全措施,导致许多抗辩因没有证据证实而得不到支持。
合力打造和谐社区
针对上述情况,法官表示,化解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的矛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共同努力来构建和谐社区。建议开发商要增强诚信意识,不要给小区留下潜在问题;物业公司要增强履约意识,严格按照合同履行职责,为业主提供优质的服务;业主也要增强理性维权意识,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同时,政府有关部门应加强对业主委员会的指导,签订严密、完备的物业服务合同;对物业从业人员的资格、物业公司的从业资质等严格管理,规范物管市场秩序,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