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法建办表彰天津市2011—2015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18.07.2016  18:16

  2016年6月14日,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法治天津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下发《中共天津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法建办关于表彰天津市2011—2015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津法建办联发〔2016〕4号),对宁河区等2个先进区县,市委政法委等10个先进部委办局,法治滨海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等18个先进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滨海新区区委宣传部等119个先进单位,许锡庆等146名先进个人,马汝欣等99名先进工作者予以表彰。

  通知要求,全市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干部群众要以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市委十届五次、六次、七次、八次全会具体要求,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的普法责任制,充分发挥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服务“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的重要作用,为“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为加快实现中央对天津的定位,全面建成高质量小康社会,不断开创美丽天津建设新局面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