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统计局“六五”普法系列巡礼之五 ―形式多样 宣传教育

30.12.2015  15:44

                               

坚持把统计普法与统计工作部署相结合。在各专业的统计年报会上,各级政府统计部门加强了对统计法的宣传,并以实际案例强化了统计调查对象的统计法律意识。

坚持把统计普法与统计执法检查相结合。市和区县统计局利用统计执法检查机会,向检查对象宣传统计工作和统计法律法规,发放印有统计方法制度、统计法律法规内容的宣传材料,并通过统计违法典型案例分析,解读相关法律条文,对统计检查对象进行警示教育。

坚持把统计普法与日常统计工作相结合。市和区县统计局充分利用统计从业资格考前培训、涉外社会调查管理、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审批等工作,不失时机地宣传统计法。结合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和继续教育工作开展统计普法宣传,“六五”普法以来,全市共有24820人接受了《统计法基础知识》的教育培训。

坚持把统计普法与业务培训相结合。组织了两期新《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的培训班,对全市16个区县200多名统计人员进行了培训。还组织并召开了全市区县统计局、各委办局、市属直报单位的统计“六五”普法骨干180余人参加的培训会议,系统讲授了统计法基本知识,培养了统计普法师资力量。

坚持把统计普法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利用《天津市统计管理条例》修改调研为契机,主动向统计调查对象开展调研的同时,认真宣讲统计法律、法规,以便于调查对象提出的修改意见更加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