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召开落实普法责任制联席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

08.06.2018  21:48

  6月7日,天津市落实普法责任制联席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在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召开,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天津市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精神,进一步加强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推动普法责任制全面落实。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张铁英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巡视员杨劲松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实行普法责任制是党中央对深化依法治国实践作出的重要制度安排,是推动普法工作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重要抓手。该制度首次明确了普法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无论是执法部门、主管部门还是服务部门,都应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谁服务谁普法”的原则履行普法责任,充分体现了普法工作的先进性、实践性。普法责任制的实行,将深刻改变我市普法工作格局,有力推动各普法责任主体变身普法“主人翁”,促进“群策群力”的社会大普法格局形成。

  会议强调,要加强联席会议的组织协调,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全体成员会议,市司法局承担联席会议牵头单位责任,主动加强与各成员单位沟通联系,努力做好服务保障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普法工作的领导,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把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本部门工作总体布局,纳入党政综合目标责任制考核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做到与其他业务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要加强普法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强化工作指导,确保工作实效,全面提高天津普法的社会影响力。

  会议结合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普法工作重点提出具体要求。一要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突出全民化、长效化。精心组织开展宪法入户活动和“宪法精神七进”活动,实现每个家庭拥有一本宪法。依托各类法治创建,推进宪法在各层面、各领域贯彻实施。二要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制度,推进普法工作精准化、专业化。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快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加紧对需要宣传的法律法规规章目录、普法目标、主要任务和重要举措等内容进行细化量化,统一向社会公布,推进普法责任制全面落实。三要做好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工作,将普法融入执法、司法、法律服务全过程。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快建立以案释法资源库,完善以案释法典型案例的遴选、报送、发布机制,实现以案释法工作与群众生产生活“零距离”。

  会议审议通过了《天津市关于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的意见(审议稿)》《天津市普法责任清单(审议稿)》等相关文件,并安排与会人员参加了旁听庭审活动。落实普法责任制联席会议成员及具体负责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同志60余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