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暂停商品房库存严重地区土地供应

19.06.2017  14:49

  湖北省近日出台一系列土地供应新政策,在去产能、去库存等方面作出了严格规定。

  其中,在房地产调控方面,坚持一城一策,实行差别化供地。住房库存消化周期超过24个月的县(市、区),住房用地供应削减50%;住房库存消化周期超过36个月的县(市、区),暂停住房用地供应。在符合规划前提下,允许尚未开发的房地产用地依法调整土地用途,优先用于养老、文化、体育等项目的开发建设,也可以转为棚改安置房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