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暑期旅游安全提示

06.07.2015  20:06

    针对暑期旅游的特点,市旅游质监所特发布如下提示:

    一、选择有资质的旅行社。要注意旅行社经营范围,正规的旅行社应具备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旅游管理部门颁发的业务经营许可证。有的“黑社”会送票上门,目的就是为了掩人耳目,不让游客认清他们的资质。特别提醒游客,提供所谓“分时度假”类服务的企业都不是本市正式注册的旅行社,对于此类企业请游客务必提高警惕,谨慎选择。

    二、出境旅游更需认清资质,出境游押金选择银行参与的三方共管方式。自6月1日起,国家旅游局已停止实施《关于试行旅行社委托代理招徕旅游者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各出境游组团社不得再将本社出境游经营业务委托给其他不具备出境游资质的旅行社。游客在选择出境游时,可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咨询该企业是否具备出境游资质。如果旅行社要求收取出境游押金,建议游客选择采取银行参与的三方共管方式的旅行社。

    三、理性看待旅游产品价格。在选择旅游产品时应以服务标准的品质为优先,切忌一味追求低价旅游。对于时下兴起的网购旅游、团购旅游,不能仅仅考虑价格低廉,应首先考虑组团社是否具有资质,产品价格是否低于旅游成本,抱着省钱目的参加低价游实际上往往并不省钱,服务质量也不好。旅游和买东西一样,一分钱一分货,千万不能贪便宜。

    四、警惕社会上的非旅行社打着各种旗号组织的旅游。比如,有保险公司的销售人员组织所谓“回馈客户,优惠旅游”的活动,他们以低价和免费旅游的形式,达到促销其保险产品的目的,他们往往不与游客签订合同,一旦出现服务质量等问题,游客维权存在很大困难。现在还有微信集赞换免费旅游券等等,类似这些“免费的午餐”,最终游客不仅没有快乐旅游,反而还会带来身心方面的伤害。所以,提示游客一定要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五、暑期需特别注意饮食卫生安全。切忌食用无安全保障的食品或暴饮暴食,不盲目尝鲜、贪吃、乱吃,少吃生食或光顾路边无牌照摊档,要多喝开水,多吃蔬果,不酗酒,预防食物中毒。慎防流行病,要避免在流行病传播地区停留,要做好预防措施,携带常用必备药品,患病要及时到医院就诊。

    六、旅游过程中注意交通安全。自驾车旅游要尽量避开热点地区和高峰时段,提前设计好旅行线路,注意天气变化,密切关注当地旅游管理部门的有关提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驾驶非机动车和步行出游的游客,请遵守相关规定,文明、秩序、礼让出行,严禁闯红灯等违法违规行为。乘坐飞机时,应遵守民航部门乘机安全管理规定,发生交通事故不要惊慌,要采取自救和互救措施,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报告警方和相关部门。

    七、在景区游览时应注意安全并遵守集合时间。注意景区设立的安全警示标识,不要到景区划定的安全游览路线以外游玩,不要进入景区“禁止入内”的危险区域。游览过程中保管好随身财物,不要让贵重物品离开自己的视线。游客应注意听从导游安排,加强时间观念及团队意识,因个别游客迟到导致旅游车辆不能及时返回,曾多次引起果纠纷。游客应记住集合时间、地点,车辆的停放位置和车型车号及颜色,不要迟到,以免耽误返程时间。

    八、住宿时提高安全意识。尽量选择条件好、环境优、有一定规模的宾馆旅店入住,这样安全系数会增大。入住后应了解客房安全须知,熟悉安全逃生路线,熟悉宾馆旅店的安全进出口、通道及安全设施。不要将自己住宿的房间号码随便告诉陌生人,出入房间要锁好房门,睡觉前注意客房门窗是否关好。

    九、要增强保险意识。旅行社责任保险只是针对因旅行社的责任造成的赔偿,它不能涵盖旅游者在旅游期间发生的所有意外事故。建议游客在出游前购买人身意外保险,购买保险产品时要问清理赔范围,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合理选择,注意索要发票和保单或保险号。参与攀岩、漂流、蹦极等活动要特别注意各类活动的安全提示,做好自我防护措施。提前咨询好这些高危项目是否在保险范围内,因为一旦发生人身意外伤害,如不再保险范围内,保险公司是不予理赔的。

    十、要依法理性维权。旅途中如遇到服务质量问题,应与旅行社积极协商解决,不应采取过激行动,更不能以此为由延误后面的行程致使损失扩大,如与旅行社协商不成可通过向旅游质监部门投诉、申请仲裁机构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无论游客您寻求何种途径解决问题,均要妥善保存好合同、发票、行程安排以及您认为旅行社存在服务质量方面的相关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