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检察院党组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暨第二期检察讲坛专题学习《民法典》

11.08.2020  17:57

  

  8月5日,市检察院党组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暨第二期检察讲坛,邀请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申卫星教授以“打开中国民法典的正确方式”为题,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全体成员和全市检察干警作《民法典》专题辅导。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宫鸣出席并讲话,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参加学习活动。

     申卫星教授从民法典的历史由来、民法典的社会功能和民法典的双重体系三个方面对《民法典》进行全面阐述。部分员额检察官与申卫星教授进行了互动交流。申卫星教授的解读逻辑清晰、内容丰富,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对各级领导干部和检察干警全面深入学习民法典,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群众权益、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很大的推动作用。      宫鸣检察长就全市检察机关进一步学习宣传实施《民法典》提出三点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认识和把握检察机关学习宣传实施民法典的重要意义。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重要讲话精神,将民法典的精神内涵、基本理念融入检察机关司法办案中,将民法典全面深入落实到 “四大检察”“十大业务”的实践中,与时俱进更新法律监督理念,提升法律监督水平,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优秀的检察产品,为天津市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应有贡献。二要积极开展教育培训、普法工作,学习好宣传好民法典。要加大检察机关全员学习培训民法典的力度,不仅要认真学习民法典的具体内容,全面掌握、正确理解民法典的各项规范,更要深刻领会和运用民法典所蕴涵的价值理念。要主动参与普法工作,推动民法典进社区、进企业、进乡村,促进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三要把实施民法典贯彻到各项检察工作的始终。要以贯彻实施民法典为契机,切实做强民事检察工作。要牢牢把握民法的基本原则、创新之处,准确把握民法典中的新理念、新规定,努力提升司法能力,精准履行民事检察监督职责,维护司法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