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起我市出租车价格上调

26.11.2019  08:43

  从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备受关注的出租车运价调整政策已经出台。经市政府批准,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委日前联合印发《关于调整我市客运出租汽车价格的通知》,我市将于12月1日起调整出租车基本运价,适度提高起步价和车公里运价,同时执行新的运价与燃料价格联动机制。据测算,调价后,按照起步价、车公里运价和平均运距6.1公里计算,乘客白天平均每趟增加支出4元,夜间平均每趟增加支出10元。

  据介绍,此次出租车调价,将适度提高起步价和车公里运价,优化低速等候费和空驶费,并增设夜间附加费。同时,各类车型通过收费路桥的通行费,将按照实际发生金额由乘客承担。计价器显示金额以元为单位,元以下四舍五入。纯电动车型可执行排气量1.6升以上车型运价。运价不同的车辆将在顶灯颜色上有区分标识。

  此外,全新的运价与燃料价格联动机制规定,以运价执行日的92号乙醇汽油最高零售价为基准,以3个月为1个计算周期,周期内最高零售价加权累计变动水平每提高或降低1元/升,燃油附加费相应提高或降低1元/运次。油价变动水平不足1元/升,燃油附加费不作调整。油价变动幅度由市交通运输委测算,燃油附加费标准调整由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委负责对外公布实施,不再另行听证。纯电动车型出租车不适用上述联动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