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11月起推行实名办税国地税信息一次采集共享

01.11.2016  21:09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将从2016年11月起推行实名办税。税务机关在办税人员身份明确的情况下受理纳税人涉税事项,市民到税务大厅办理业务时,需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为提高办税效率,天津实名办税实现了实名信息一次采集、国税机关和地税机关共享共用。

推进实行实名办税,是指在天津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办税人员在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涉税事项时,税务机关首先对其身份信息进行采集、核实和确认。所谓的办税人员,包括办理涉税事项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财务负责人、办税员、购票人、税务代理人和被授权的其他人员;自然人纳税人本人或其授权的人员。税务机关采集办税人员身份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件信息、电话号码、人像信息以及税务代理合同(协议)或授权方的办税授权委托书等相关资料的信息。身份证件是指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国公民护照。办税服务厅受理涉税事项申请时,首先对办税人员身份信息进行采集和比对。办税人员身份信息通过比对的继续办理业务。网上办税服务厅需要进行手机验证或CA验证,验证通过的继续办理业务。此举有利于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降低纳税人及其办税人员在办税过程中的涉税风险。

为提高工作效率,方便纳税办税,天津市实名办税实现实名信息一次采集、国税机关和地税机关共享共用。纳税人在国税、地税部门任意一处采集后,可将企业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和办税人员信息导入实名信息库,建立纳税人办税“白名单”,对进入“白名单”的办税人员,在办税服务厅窗口办税 “一刷即办”,享受“一次身份确认、全程零障碍办税”的便捷服务。天津市地税局有关人士介绍:“实名制办税是税务机关在税务登记环节告知纳税人权利和义务,并利用现代身份识别技术确认纳税人真实身份。实名制办税后,税务机关对服务对象的定位更加准确,涉税文书邮递送达的准投率将大幅提高。

天津市在首次实名制办税采集信息的同时,引导办税人员签署《诚信纳税委托书》。“可以这么说,实名制办税对诚信纳税人来说是一把保护伞,对失信纳税人来说则是一道防火墙。”天津市地税局有关人士指出,过去在发票领用、代开等办税环节可能存在不法分子冒用公章或者税务登记证虚开虚领的风险,而推行实名制办税后,办税人员在办税时需要提供纳税人的真实身份,并与事先采集的个人身份信息比对,改变了以往任何人只要携带相关资料都可以办税的局面,有利于防范涉票违法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