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生命”还得有“灵魂”

27.01.2015  17:45

      社会共知,真实是新闻的生命。而作为记录“真实”的人,记者必须比普通大众更逼近真相,更贴近当事人、当事物,为此,可能要冒风险,可能会触犯利益,可能会让某些人感到不快,自己也因此常常受到伤害。记者必须克服种种困难,如实、完整将事实记录下来并传递给公众。
      那么,新闻仅仅有了“真实”这生命就可以了吗?这还不够,新闻还应该有“灵魂”,这灵魂,便是对生命的尊重和热爱,是对社会大众基本权利的坚守,是对道德良知的用心维护。譬如,当一个未成年人出现在牵扯到“负能量”的新闻报道中时,我们往往会为保护他(她)而将姓名隐去。类似这样的尊重可以说不胜枚举。如果仅仅为了“真实”而罔顾“灵魂”,这样的报道便是“失德”报道。
      将新闻的“生命”与“灵魂”有机结合起来,才能称得上我们持守了新闻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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