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期间天津财政24亿元精准扶贫

17.12.2015  08:50

天津北方网讯:
        “住上新楼房是我们库区农民的梦想!”刚刚搬进蓟县新城州河湾西园的张青云这两天忙着为儿子装修新房,儿子的婚事有了着落,一家人喜上眉梢。“十二五”期间,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市财政累计安排24亿元资金,采取以粮定补+建设开发+示范带动+转业培训+搬迁安置方式,精准帮扶贫困村全部摘掉“穷帽子”。
  建立于桥水库生态补偿机制
  为提高蓟县库区群众收入,从2013年起对蓟县于桥水库22米高程以下(警戒区)实施封闭管理,对库区周边77个行政村实施文明生态村建设工程,市财政对库区受影响群众的现有农耕地、鱼池用地、林业用地通过“以粮定补”方式每年给予8000万元补偿,对清除鱼池给予一次性补偿5000万元,三年来已累计拨付补偿资金2.9亿元。
  支持困难村集体经济发展
  为加快500个困难村产业结构调整,增强“造血”功能,壮大集体经济,促进农民增收,市财政统筹安排村经济发展资金10亿元,其中2015年拨付3.3亿元,以后年度安排6.7亿元。截至目前,500个困难村和20个发展相对落后民族村全部制定“一村一策”经济发展方案,启动建设项目1017个,累计引进投资项目153个,招商总额4.2亿元。预计农村村均集体经营收入达到15.4万元,比2013年提高95.8%,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7423元,比2013年提高29.3%。
  扶持农业示范园区发挥作用
  市财政累计安排资金6.6亿元,支持农业示范园区建设。目前已建成14个现代农业示范园和8个滨海农业科技园区,带动农村产业结构调整。依托农业示范园和农业科技园区,对接贫困村培育农民合作社,围绕壮大主导产业,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形成“一村一品”、“一村一社”,从产业规划、技术指导、品牌创建、市场营销等方面帮助困难村解决实际问题。拨付专项资金支持困难村土地股份合作,扶贫开发蔬菜、花卉、畜牧养殖、乡村旅游,促进农村致富,农民增收。
  保障农民教育培训工作开展
  近年来,市财政深入贯彻落实《天津市农民教育培训条例》,累计安排专项资金3.6亿元,支持开展以现代农业实用技术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和农民成人学历教育为重点的多层次、多形式教育培训活动,采取“先培训、后取证、再补贴”的方式,先后扶持了农村劳动力“351”培训工程、农民素质提高工程、农民教育培训“十二五”规划。截至目前,已培养48.8万农民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开展了18.5万人次农业实用技术普及性培训,有效提高了农民素质和从业就业创业能力。
  推动移民安置实现宜居脱贫
  为帮助移民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维护库区社会稳定,提高移民生活水平,对经核定登记符合政策规定的水库农村移民人口,按照每人每年600元标准发放移民补贴,“十二五”期间市财政累计拨付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3.3亿元。此外,为促进大中型水库库区经济社会发展,解决水库移民突出问题,市财政拨付3.8亿元用于移民安置地区基础设施建设。下一步,市财政将重点支持现代都市型农业发展,“十三五”期间安排4亿元,推进农业结构“一减三增”,完成100万亩低效粮食作物种植面积调减任务,增加工厂化循环水养殖车间50万平方米,有效拓展农民增收渠道,实现高质量的小康生活。(记者霍艳华 通讯员曲明 张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