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公布矿业权市场基准价

13.01.2018  10:31

  从市国土房管局获悉,为落实国家和本市矿产权出让制度改革部署,完善矿业权有偿使用机制,进一步全面推进矿业权竞争性出让、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经市政府批准,本市矿业权市场基准价首次公布。

  本次基准价的制定在调研其他省市情况的基础上,充分结合本市矿产资源规划和管理实际,涵盖开发利用的两个主要矿种──地热和矿泉水,其中地热基准价按温度高低分为六个区间,供热用途的基准价为0.3—1.7元/立方米,非供热用途的基准价为0.7—2.2元/立方米,矿泉水基准价为4.6元/立方米。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矿业权市场基准价根据市场情况和形势需要实行动态调整并适时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