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发布重污染天气蓝色预警

20.03.2017  09:43

  经预测,受不利气象条件影响,3月19日,我市空气质量将出现重度污染,按照《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规定,经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批准,现发布重污染天气蓝色预警,建议性和健康防护措施如下:

  1.提醒儿童、老年人和心脏病、肺病患者以及过敏性疾病患者应当留在室内,停止户外运动,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

  2.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和绿色生活,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减少祭祀烧纸等行为;

  3.倡导工厂、工地等有关单位积极采取措施,减少工业和扬尘污染的排放。

  当空气质量指数低于200时,蓝色预警自行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