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终止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

09.03.2017  23:33

  经市政府批准,2017年2月13日,本市发布了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经预测,16日本市环境空气质量将得到改善。

  根据《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津政办发〔2016〕89号)规定,经市政府批准,现发布解除预警信息,请各区政府、各责任单位按照《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责任分工,从2月16日18时起终止实施应急响应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