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机动三轮车专项整治行动将持续至2015年底

05.11.2015  11:23

   天津北方网讯: 为遏制机动三轮车非法上路回潮,自即日起至年底,交管部门将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治理重点包括未参加市统一换购的机动三轮车(含老年代步车)非法上路违法行为,新换购的残疾人代步车闯信号、逆向行驶、不走非机动车道、无号牌等交通违法行为,以及私自改装、营运等其他违法行为,人力三轮车违反禁行规定、加装动力装置等交通违法行为。

  此次专项行动中,交管部门将严格依据道路交通管理法律法规及市政府有关通告,对以下情况予以管理:

  ■根据道路交通管理法律法规及有关通告要求,禁止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三轮车上路行驶。违反规定的,依法对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三轮车予以扣留,处以罚款。对无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三轮车的,处以罚款,并依法处15日拘留。交管部门依法扣留车辆后,当事人在30日内没有补办相应手续或者不前来接受处理,经通知并且经公告3个月仍不前来接受处理的,由交管部门依法拆除被扣留的机动三轮车。

  ■加装动力装置的人力三轮车是禁止上路行驶的,对于违反规定的,交管部门依法处以罚款,强制拆除,予以收缴动力装置。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扣留其车辆。

  ■未登记或者改装的残疾人专用代步车是禁止上路行驶的,对违反规定的,交管部门将依法处以罚款,驾驶人拒绝接受处罚的,扣留其车辆。对未登记(未悬挂牌照)的残疾人专用代步车按照非法上路机动三轮车处罚标准扣留车辆;对改装的残疾人专用代步车先行扣留车辆,并移交区三轮办。

  ■人力三轮车是有禁行区域的,每日7时—22时,勤俭道、普济河道、铁东路、育红路、红星路、张贵庄路、津塘公路(一号桥以西)、洞庭路、黑牛城道、红旗南路、红旗路以内的道路(含以上道路)禁止非机动三轮车、人力车(不含环卫清扫、市政排水、园林绿化等特殊行业的专用车辆及残疾人车)行驶。对违规者将处以20元罚款,驾驶人拒绝接受处罚的,扣留其车辆。

  同时,还将针对残疾人专用代步车闯信号、逆向行驶、不走非机动车道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依据现有法律法规中有关非机动车通行规定予以管理和处罚,对驾驶人拒不接受处罚的,扣留其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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