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机动车尾号限行规定继续实施 三个月换一次

02.03.2015  19:21

      天津市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自2014年3月1日实施,到今年1月10日,上一年度的限行措施正式结束。1月7日,《天津市公安局关于继续实施机动车尾号限行管理措施的通告》发布,《通告》要求本市2015年1月11日至2016年4月9日继续实施机动车尾号限行管理措施。

  即将于1月11日实施的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与上一年度的限行措施相同,天津及外埠牌照机动车在外环线(不含)以内道路,继续实施按车牌尾号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分为5组,每天7:00至19:00限行一组,定期轮换限行日。

  此外,为方便群众出行,公安交管部门将继续为拥有同组和相同限制尾号的单位和个人、家庭机动车变更号牌,并对持有自动挡准驾车型且下肢残疾的驾驶人发放专用通行证。同时,已申领2014年度残疾人(下肢残疾)专用通行证,且申请人及代步车辆未变更的,申请人可带齐初次申领的相关证件及2014年度专用通行证旧证,到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通行证管理办公室(和平区湖北路10号增1号)直接换领,不必再次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