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权也被老板塞钱”,别装单纯了

26.05.2015  15:52

      广西自治区钦州市水利系统发生腐败窝案,当地市县区水利局长几乎全军覆没,涉及农村居民安全饮用水工程的资金达5.4亿元,而有贪腐落网后的干部装无辜:“我没有什么权,也没有主动要钱,老板也拼命塞钱过来。”事实上,自称“没有什么权”的水利官员心里清楚,没权者也有份,防的就是未来有个东窗事发。
      建立在权力分担形式上的监督制度,如果不严格执行,实际上构成的不是权力的相互制约,而是利益机会的进一步扩散。不以独立于权力系统之外的法治监管为最终追求的制度设计,都是金玉其外的设计,外表再完美,都会因权力的膨胀而长满裂缝。 刘雪松(《京华时报》5月22日)
      点评:都说“天上不会掉馅饼”,对于那些自称“没权”的官员,真的不知道为什么别人会送钱吗?从企业层层打点、逐个送钱的“熟练度”可以看出,当地企业已经对个别部门权钱交易的“潜规则”了解得非常清楚,也足见当地部分机关的政治生态是如何污浊不堪。被“塞钱”时装糊涂、被查处时装无辜,这样的官员迟早会被“装”进恢恢法网。
      以零容忍之势遏制“速度与激情”
      北京大屯路隧道飙车案于5月21日一审宣判。被告人唐某某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被告人于某某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八千元。长期以来,有关部门对飙车行为的遏制效果并不明显。有效规制飙车行为,应该进一步明确入罪标准。譬如可划定红线,规定在追逐竞驶过程中超过一定速度就认定为犯罪,剔除“情节恶劣”这一模糊定罪标准,避免造成严重后果才定罪处罚的“潜规则”。飙车是对他人人身财产及公共秩序带来严重威胁的高度危险行为,理当以零容忍的姿态全方位围剿。如此,才能减少公众因不确定危险因素带来的不安全感乃至飞来横祸。 史洪举(《北京青年报》5月22日)
      点评:如果“大屯路隧道飙车案”没发生事故会怎样?有交警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只能参照超速处罚,罚金上限仅2000元。公路飙车一旦发生意外,所造成的损失远远不止2000元,甚至会付出生命的代价。公路飙车屡禁不止,犯罪成本过低是一个重要原因。只有进一步完善相关法规、大幅提高危险驾驶的犯罪成本,才能让更多的驾驶人对生命财产安全产生敬畏之心。
      移动漫游费早该取消了
      近日,来自新华社的报道称,我国移动漫游费一年收取上百亿元,但从技术层面来说,已收取20余年的国内漫游费目前成本已几乎为零,运营商却仍在收取。
      漫游费依然坚挺,表面是让消费者支付了高昂的通信成本,企业赢得了利益。但从企业精神与文化的构建来看,企业同样是受害者。在李克强总理的敦促下,各部门先后对网费、网速问题作出了回应,相信漫游费问题的改革也将只是时间的问题。但这种被动的改革姿态所引申出的另外一个问题不容忽视:作为有着超强赚钱能力,并代表先进科技的这类国企,如何能够展现出更为敏锐的市场意识并培植自身开放而先进的企业文化与精神,做先进理念的倡导者而非仅仅是“会赚钱的工具”? 朱昌俊(《中国青年报》5月22日)
      点评:对成本已几乎为零的国内漫游业务收取高昂费用,这是典型的由行业垄断造成的强制消费。法治社会,一切当以法律为标准。通讯运营商漫游费的不合理收取亦不能例外,让法律发挥约束运营商暴利,保护消费者利益的功效,也才是解决漫游费问题的真正出路。
      “有偿删帖”是对网络自由的侵害
      近日湖北省蕲春县公安局破获一起特大有偿删帖案,全国22个省市近2000人涉案,涉案金额超过5000万元。据了解,他们的主要客户包括政府官员、知名企业和明星等。
      如果说发帖是一种权利,则删帖就是一种权力。在网络上看似籍籍无名的“小编”与管理员,也便成为手握监督权的重要人士。随着一些公关公司的成长壮大,“有钱就能摆平”的思维越来越多地被运用到了实际中。之前被人诟病责骂的“网络水军”,在删帖动辄数千、多者上万的案中,也成了小巫见大巫。
      网络敲诈、有偿删帖,都严重破坏了互联网的生态环境。因此,只有不断加大对此类行为的追查和追责力度,才可能逐渐还原网络本来应该有的良性状态。 王传涛(《新京报》5月21日)
      点评:依法处理删帖者应该只是开始,有关部门更应该追查有偿删帖的“消费者”。按照市场规律来说,有需才有供;以俗话来讲,苍蝇不叮无缝的蛋——正是这些“消费者”的需求,才会让那些删帖者看到有利可图。所以,彻底清除有偿删帖的利益链和滋生土壤,依法追查处理有偿删帖的“消费者”才是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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