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互联互通国际金融合作体系

10.03.2017  12:44
郭景平委员建议
   本报北京专电“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货币金融合作,关键在于建立一个有利于各国实体经济发展的金融体系、制度与环境。”住津全国政协委员郭景平说,随着“一带一路”战略的稳步实施,未来中国与沿线国家的国际金融合作,应在“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与“丝路基金”两翼带动下,构建互联互通的国际金融合作体系,实现区域经济共同繁荣。
   “要推动我国与境外金融机构互设分支机构,鼓励双边金融机构适时开展跨地区的股权合作、银团贷款、融资代理等,积极开展战略规划咨询、项目策划、投融资顾问、风险管理等金融服务,提高与沿线国家金融一体化程度。”郭景平说,“要通过平等磋商来解决各成员国之间在金融监管透明度、金融政策协调、相关信息披露等方面的问题,推进金融合作进程。
   郭景平说,要进一步加快推进亚太地区金融市场合作与创新,使各类机构投资者建立便捷的信息网络和区域性的评级体系与担保机制,逐步完善清算系统和清算标准。建立以市场资源配置为核心、政府引导和服务、社会组织广泛参与的发展机制。“要构建国际金融监管合作体系,一方面完善‘一带一路’区域监管协调机制,另一方面构建区域性金融风险预警系统与应急处理合作机制,逐步制定共同监管标准,实现对区域内各类金融风险的有效分析、监测和预警,确保区域金融安全稳健运行。”郭景平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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