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标对表立行立改 优化中小企业发展环境

16.12.2019  08:32

  12月11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了市政府关于研究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天津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从报告中可以看出,我市认真研究落实执法检查报告和市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提出的意见建议,对标对表,立行立改。

  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认真梳理清单外许可事项,梳理出的11项准入许可事项,3项已取消,1项转为备案,1项正在取消中,其余6项设立依据比较充分。

  规范安全、环保监管执法。对企业非主观故意、情节轻微、主动整改消除隐患且未导致事故、造成不良后果的违法违规行为,由企业主动提出减免处罚的申请,提交相关材料,履行执法程序后,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裁量范围内,予以从轻或者不予处罚。严格禁止以安全、环保检查督查等为借口,对企业采取“一律关停”“先停再说”等做法,坚持分类指导,精准施策,杜绝“一刀切”。

  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就近办、网上办、一次办”,对中小企业提交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受理、当场审批、当场出件,即来即办、立等可取。推行24小时预约审批“定制式”服务、无偿帮办代办审批“一条龙”服务和天津网上办事大厅线上审批服务,实现企业办事“最多跑一次”或“一次都不用跑”。

  加强政企对接服务。完善天津企业“政策一点通”服务平台,通过移动APP及公众微信等功能,实现企业“政策+行政许可事项+公共服务事项”快速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