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开区开展核技术利用项目安全检查专项行动

23.12.2016  13:35

      按照环境保护部《关于开展全国放射源安全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环办辐射函〔2016〕1672号)要求,根据《天津市环保局核与辐射安全专项检查工作计划》的部署,南开环保局于2016年10月中旬组织开展了对全区范围内的辐射源、射线装置使用单位专项检查。

      我局成立了以周涛局长为组长,孙华林、苏富民两位副局长为副组长的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制定了《南开区开展核技术利用项目安全检查专项行动方案》,专人负责。本次检查共分为4个阶段:方案准备阶段、自查通知阶段、现场检查阶段、情况总结阶段。

截至目前对区内全部核技术利用区属检查单位,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发现3家人员持证情况问题单位,其他14家单位法规标准执行情况、辐射安全与防护设施运行管理情况、规章制度制定及落实情况全部符合相关要求。我局执法人员现场对存在问题的单位进行告知,并将帮助部分单位及时进行补办相关手续。

      下一步,南开区环保局将在市辐射所的指导下,继续扎实做好区内企事业单位放射源、辐射装置的日常监管工作,消除安全隐患,预防事故发生,确保辐射工作人员和公众的安全与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