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院通告受理案件:购买服务纠纷多于买卖纠纷

12.03.2016  16:14

   天津北方网讯: 市一中院于3月11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告了近3年来受理的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的数量以及呈现出的特点。近3年来,市一中院共受理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216件,其中商品买卖案件85件,购买服务案件131件,购买服务的纠纷数量大于购买商品产生的纠纷数量。

  服务合同类纠纷较多产生,不仅涉及传统的服务,如家政服务、电信服务,也出现了涉及如教育培训服务等新类型服务合同纠纷。服务合同中的诉讼数量大大超过商品买卖合同的诉讼数量,说明现在商品的质量基本满足群众的生活需要,但经营者提供服务的质量存在较大的问题。服务市场的新兴业态日趋增多,诸如婚庆服务、婚介服务、餐饮服务、技术服务等都是要求较高的服务,服务过程中消费者对情感或者质量的高要求,也注定该领域纠纷多发。消费者通过网络购买商品或者服务的纠纷也较多出现,包括网购的货物在交付过程中被他人冒领、网络价格欺诈、网店售卖商品后拒不交付等违约情形。

  一中院法官提醒

  一是消费者应当增强风险防范意识,理性消费。

  二是消费者应当防范网络诈骗,谨慎消费。

  三是消费者应当注意保留证据,合法维权。

  四是消费者应当拓展救济渠道,多管齐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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