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区新开桥附近“地笼”捕幼鱼 逮住就得罚款

08.07.2015  17:43

   天津北方网讯: 昨日16时许,在河北区新开桥附近,多个从新开河中捞出的捕鱼“地笼”引起了市民的关注。记者在现场看到,这种“地笼”透水孔十分细密,捕捞后对河中生态、环境影响较大。

  昨日16时许,记者来到现场看到,在现场河岸边已经摆放着一个数米长的捕鱼“地笼”,一旁的一位市民正在从水中捞起另一个“地笼”,只见他一边将“地笼”按照中间至两端的顺序提出水面,一边将其中的鱼抖至两端。“地笼”的透水孔十分细密,捕到的基本都是只有小拇指长短的幼鱼,其两端还加装了漏斗状设计,鱼一旦进入其中,便难以逃脱。

  《天津市水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规定,在备用饮用水源水域、城市景观用水水域及其环境保护带内,禁止进行各种捕捞作业。违反该项规定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可处3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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